文章简介:
- 1、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 2、如何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 3、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
- 4、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 5、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如何规范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为你带来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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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直接制约村级组织的运转效率和办事能力,影响村级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党群干群关系。针对目前部分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应做好以下四方面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素质。联络相关培训组织,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实用技能培训,向村级财务人员发放通俗易懂、便于阅读、便于参考、实用性强的财务管理教材;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巡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指导工作,纠正错误。
二是规范化记账,准确反映经济活动。重视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建立账簿,规范记账,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定期向管理部门上报。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资料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储存好档案。村级财务票据中以法规和批准性档案为依据形成的原始材料以及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证据等,都需要长期储存。
四是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新疆 *** 尔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要求,按季度公布收支明细情况及有关账目,接受群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收支预算,向农民筹集“一事一议”资金,借贷款兴办生产、经营专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度有要求的必须张榜公布。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让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财务专项清理整治资料、固定资产分类账、乡村建设管理制度、村级财政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如今,这些清晰的财务档案档案,在海北藏族自治州214个行政村的村委会里,已经成为“标配”,大大小小的账目一应俱全,随时都可以轻松检视。
可是谁能想到,就在今年年初,这个州的许多行政村依然是由于村级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程式不规范,导致村级财务存在账务不清、票据不实、开支不合理、会计核算资料不齐全,甚至存在无票无账等现象,不仅群众意见大,干群之间也存在间隙。
这种令人惊叹的变化,得益于海北州历时半年有余,开展的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用村民的话说:“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让我们顺心顺气,发家致富的劲头也更足了。”
一年钜变,难以想象,却又是不争的事实。
正如村民们所说,前些年,村级财务谁当村干部就由谁说了算,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无需成本核算和利弊论证,无需预决算和请示汇报,即使在某一方面存在问题,但只要是村干部认定的事情,基本也都无法改变。因此,在一些村里就滋生了用“白条”入账之类的相关问题,许多村民对此非常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因此而滋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也成为影响海北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三基”建设推进的难点问题和障碍。
问题摆在面前,亟须解决。
今年以来,海北州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作为落实党的农牧区政策、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促进农牧区和谐的重要举措,一系列工作相继开展。
2015年2月11日,海北州委研究通过了《海北州村级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以州人民 *** 办公室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并由州财政局牵头,通过采取抓点示范、现场观摩等方式,推进、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好管理办法。
随后制定和印发了《海北州规范村级社群财务管理观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海北州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和13期“七日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
各村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对本村发生的经济业务、财务收支进行稽核,公开收支情况;实施会计委派制度,村级会计由镇统一委派,通过内部监督的方式,加强资金资产的监管;完善“村财民理乡代管”,在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行以“村财民理乡代管”为主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2015年3月开始,海北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委托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对州、县、乡、村四级财务人员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人员1450人。同时,采用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网路培训等多种方式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率先在全州实现了乡村两级财务核算会计电算化。
通过培训,广泛普及了财务、资产管理知识,有效提升了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2015年9月,开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观摩交流活动,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0名。发现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并进一步查询问题和不足,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工作格外细致,成绩也格外明显:
期间补充登记了长达10年以来一直未登记入账的村集体资产资源1.71亿元,做到了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清查和登记。
全州214个村完整齐全地设定了收支备查账、固定资产台账、公共资源台账、往来备查账,实现了全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资料的上下衔接和统一。
全州214个行政村全部通过规范的会计核算,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并规范装订了会计档案。
业务操作规范执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盘活村级经济总量,村级资产全面登记;财务公开更加透明,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培育壮大村级经济,群众参与程度增强……
海北州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的全面推广,不仅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牧区和谐稳定,还为夯实集体经济基础、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海北州“三基”建设的内涵,扩大了“三基”建设成果。
如何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与监督。目前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已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都应引起足够重视,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到农村改革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农村财务管理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应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村应成立懂业务、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理财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挂帅,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检查监督村财管理工作。
(二)稳定队伍,保证农村财务长治久安。要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坚持每年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权限,按照会计不低于村主要领导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安于本职工作,发挥会计的反映、核算和监督作用。
(三)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实的有效武器,是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各村制定出一整套适合本村财务状况的管理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据可查,有章可依,避免主观独断,随心所欲。
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
当前村级财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主要表现在:1、科目核算性质不明。农村新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对一系列收支往来科目等作了明确具体的统一规定,但不少的村账科目乱设乱用,随心所欲。如招待费用不纳入管理费用而登记于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部分村无往来明细,账目不清。2、不及时处理账务。不少村报帐不及时,收支往来无明细,科目设置单一,包容面太广,由于收支凭证登记不及时,处理账务拖拉,跨年度核算较多,最后只好登流水账,于是漏记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年终无法结转,形成“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
(二)账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失控。主要表现在:1、执行制度不力,财务手续不全。一是部分地方固定资产没有登账或漏登,致使许多村集体资产账外运行,村集体资产容易流失;二是报销审批欠规范。一些开支票据无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会计记账时,无视财务管理制度,不审核入账;三是部分地方前后会计账本没有及时移交,造成票据遗失和账目不清;四是部分地方收费单据,没有制定定期领用、缴销入账制度,没有按统一规定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收款收据,自制自购收费单据,为公款私存、私用留下隐患。2、白条开支过多过大,抵库现象严重。按财务管理规定,开支票据均须是合法凭证,但因种种原因,村账中白条开支过多过大,白条抵库相当普遍,加上会计出纳不及时对账,留下了乱支乱用的管理漏洞。白条抵支,除管理上失控外,还直接流失了国家税收。3、非生产性开支比例过大,造成开支居高不下。主要反映在管理费用上。在福利发放上,有不少村巧立名目,发放补助等现象时有发生。4、民主理财不到位,未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些镇办尚未真正建立起与“乡管村用”和财务公开工作相配套的民主理财制度,即便建立,由于缺乏科学的督查机制,也有不少地方形同虚设,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去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三)债权债务缺乏清理,债务不堪重负。部分村由于记账不及时、账务未付移交、账目遗失等原因,造成账目债权债务余额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有些村往来无明细、历年挂在账上,形成呆账,呆账不消化,新欠无人管,债权债务不及时清理,债务化解艰难。沉重的债务,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影响干群关系。财务管理混乱,账务处理不规范,民主监督不力等问题的存在,使不少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不及时,数字失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村干部素质较低,主管领导重视不够。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视集体财产如家财,带头违反制度,使制度形同虚设。部分镇办领导对加强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以致于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不到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只有监督的职能,而无处罚的手段和权力,致使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不到位。设立民主理财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农村财务收支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控制不合理开支。审计调查发现,在一些村民主理财尚未完全达到预期目的,突出表现在:(1)一些民主理财小组有名无实,仍然由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监督,而实际上,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2)实行民主理财的村,由于理财小组成员业务素质低,觉悟程度不同,也无法顺利开展工作,致使民主理财小组并未真正发挥作用。
(三)财务公开形式化,公开内容过于笼统。尽管早已普遍推行了财务公开制度,大部分地方都在村部设有财务公开栏,每月定期向当地村民公开各项财务收支情况。但在实行财务公开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地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公开的内容含混、笼统,只做表面文章。如:村级招待费的公开情况,在会计记帐时,有的在“管理费”帐户核算,有的在“其他支出”帐户核算。在财务公开时,只公开各科目的余额,有的把招待费转移到其他开支项目,有的干脆把招待费砍掉一大块,只公布其中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农民如“雾里看花”,“公开栏”反而成了少数村干部的“挡箭牌”,使财务公开名不副实。
(四)约束机制不健全,财经纪律贯彻不力。农村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导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财会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三、对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为使村级财务步入规范管理轨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科目账户设置,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规范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系列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乡管村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要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切实建立健全票据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夯实财务管理框架。
(三)加强财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制度是保障,培训为关键。要认真组织农村财务会计、出纳(报账员)等进行集中轮训,提高他们财务管理水平与账务处理能力,同时增强对财经法规的认识。基层镇办农经站也要针对自身具体情况,对所辖村的财务人员开展集中教学、跟班传授等方式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业务所需基本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理财素质。
(四)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审计监督是规范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部分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原因之一是缺乏强有力的审计监督。要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切实建立起审计监督制度,以乡镇财政所和农经人员为主体,抽调专门人员,对账务进行定期审计,杜绝乱支乱用、白条报支等情况发生。对虚报冒领、白条抵数、坐收坐支、违规操作等违反财务管理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坚决实施惩戒。
(五)开展民主理财.遏制乱支乱用民主理财是有效监管村级财务开支的有力手段。事实证明,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并真正履行了职责的,则账务相对规范,资金使用相对合理。审计调查中发现,不少的村没有切实推行民主理财制度,这些地方,应该迅速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开展理财活动,保证费用开支合理使用,遏制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的支出,减轻村级负担。
(六)发展农村经济,化解历年债务。要及时做好村级历史债务的化解工作。一是对村集体债务进行彻底清查,并根据其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处置: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形成的债务,应划归相关企业承担;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债务,要实行对口划转;对因生产性设施建设或共同生产性投入形成的债务,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后,可从“一事一议”筹资中解决一部分。二是盘活现有集体存量资产和资源。村集体现有的企业、基地、闲置房产、集体所有林地和“四荒”等资源,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转让、合作经营、租赁经营等,以筹集资金清偿债务。实践证明,壮大发展农村经济,是从根本上化解村级债务的最佳途径。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特制订了村级 财务管理 规定。本文是我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到你。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从源头抓规范,以监督促发展的要求,结合苏吉滩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行村财乡管。就是在保证各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独立核算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我乡建立记账服务中心,确定专职会计,村级设立报账员,明确工作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 规章制度 和考核办法。
二、各行政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及直接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对村财务有参与权和检查、监督权,对本村财务支出首先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章,后由村负责人签批后,到乡政府统一报帐,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三、村级资金支出要根据经济的发展力量而行,严格实行“零债务”制度。凡以集体名义借贷款事宜,都要经过村委会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主任审批后,报经乡记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乡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完善监督机制。1、加强群众监督。坚持由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实行全程监督,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合法,村民若对本村账目有疑问,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村民理财小组 介绍信 ,随时到我乡记账服务中心查询情况。2、乡政府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多的村重点进行审查。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记账服务中心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 渠道 正常畅通。
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
七、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500元以上支出项目及金额提供祥细说明,以便群众看得清楚明白。公开的内容和项目、金额要与原始事实相符。村级救济(灾)收支和捐赠物资收支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群众公开。 公开的形式一律采用在村务公开栏和专项公开两种方式进行。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15天。常规性公开工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专项收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所有公开的内容一律留底稿待查。
八、为使村级财务管理运作规范化,各村报账员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上交记账服务中心,各村支出的原始 收据 ,在由当事人、村委会成员签字并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主任审批后,各村报账员到乡记账中心报送记账。
九:本办法由苏吉滩乡负责修订和解释。
十: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相悖的,以上级有关法规为准。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 财经 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武乡镇农业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同)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适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特点;三是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四是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八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二是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五是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六是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八是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合理;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
第二章 民主理财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其成员代表为主,有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并经镇人民政府复核,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主要包括:1.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的;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额借债;3.由于债务单位撤消,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定无法追还,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核销;4.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5.大额对外投资项目;
6.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7.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8.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9. 其它 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章 财务公开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按月进行财务公开,业务量少的村也可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 进行财务公开前,应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核对。核实、核对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主持,由村主管会计负责具体业务。同时要认真研究群众关心的 热点 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公开重点。
第十二条 公开的内容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共同审核并签字后,提交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并报镇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三条 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既要详细全面,又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筹资筹劳、集资款、水费、电费等。
第十四条 村级在财务帐目张榜公布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
第四章 镇代管村级财务
第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是指村集体的帐薄、凭证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代记、代管,现金、存款所有权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
第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管后,村级应保留现金 日记 帐、财产物资登记薄、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等财务会计帐薄,镇农业服务中心应设置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帐和存款帐。
第十七条 村级财务实行镇代管后,村级只设置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并按区、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时报帐。
第十八条 镇政府要配备具有一定财务 会计知识 的业务骨干从事代管工作。人员设置包括总会计一人、记帐员一至二人。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负责。
第十九条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人员的 岗位职责 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镇政府应建议村委会让其不得再从事此项工作。
第二十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按照规定设置财务帐薄、记载财务事项、管理现金收支和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和
上级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代管村级帐目、资金,要手续清楚、会计核算及时、帐目清晰、责任明确。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末(业务量少的村,可每季度一次)都要与村财会人员核对有关帐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帐帐、帐证、帐款、帐物、帐榜五相符,如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各项收入的管理。村级各项收入统一由村财会人员凭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的专用收款票据收取,不得使用其它票据。收入必须在5日内缴存开户银行,支出时再从银行提取现金,严禁在所收到的现金中坐支。村集体的资金收入不得坐支。镇政府要针对坐支和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时报帐等问题,建立约束机制。
第二十三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严格有关财务手续。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入帐。对违反财经法纪、法规及区、镇有关规定的支出,应查明情况,提请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置。大额支出(一千元以上)与“三费”支出,须经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入帐,其中大额工程支出还要有招标 承包合同 、工程预算等必备的附件。不论是报销开支,还是支取各种款项,都要严格手续,手续不完备,出纳员不准付款,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集体资金。
第五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派,开展专项、专题审计;可根据镇、村等有关单位的委托和要求,开展委托审计;可根据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常规审计。
第二十六条 区、镇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应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二十七条 审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和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 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应向其委派或委托的单位提出书面审计 报告 。重大审计事项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应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群众公布。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财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农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农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三十三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第三十四条 对村级财会人员,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凡是从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凭证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要通过区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会计证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得任用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十五条 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镇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否则,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镇党委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村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财会人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或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根据审计机关的结论和决定,分别上缴国家或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三十九条 对处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它有关人员,由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村干部不经财会人员,直接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坐支村集体收入的;
(二)村干部及村财会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拒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提供帐薄、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四)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的;
(五)抗拒、破坏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镇代管工作的;
(六)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镇政府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
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 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 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
经手人签字→500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500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 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村级大小和经济状况核定村级的日常备用金限额,以备平时零星支出使用。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除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外,500元以下的支出用备用金直接支付,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村级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对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以电子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各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
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
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按规定为村级编制会计报表。村级会计报表包括:反映科目余额和收支明细情况的月报或季报;反映资产负债和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的年报。
第三章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指导,严格按财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对村级支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村级按计划、按政策、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确保村级经费足额落实。 第十七条:县监察、审计、农经和财政监督部门应对
村级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村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季度对村级支出审核一次,并将村级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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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如何加强机关财经纪律 *** 采购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各级各部门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但从省巡视组、审计、纪检等监督检查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无视财经纪律和法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务失真,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财经秩序。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约束,筑牢防线,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构建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明确相关公务支出标准。这些制度是新形势下规范各项支出行为的根本依据和重要遵循,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维护各项财经制度的刚性约束,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 *** 采购等财税改革和预决算公开工作。这是规范支出、阻塞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只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制度,才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依法理财取得成效。
二、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
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基础和前提。各区(市)、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执行,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一)深化综合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要体现依法治国方针,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观念、细化预算科目、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将应收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
(二)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基础资讯资料库、专案滚动管理资料库、非税收入管理资料库,准确掌握各项基础资料资讯,按照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 *** 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编制资讯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与控制。
(三)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管理资讯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重点监控违规转款、超额提取现金,不按预算规定用途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并及时对发生的预警问题进行判断、调查、通报和处理,健全完善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三、加强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
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执行和规范使用。
(一)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审计监督和部门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强化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衔接,按照中央、省委省 *** 和市委市 *** 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执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单独列示,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二)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枣庄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则的通知》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以及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严禁列支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切实维护财务制度的支出刚性。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支出稽核责任制,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不得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公务活动用餐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会议定点制度。
(三)强化工资津补贴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和国家工资津补贴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编制、财政、监察四部门联合共管人员资讯机制,推进财政供养人员资讯系统与人事资讯系统资料共建共享工作,如实反映人员资讯和经费预算,严禁超编制、超标准申报人员经费预算,严禁以虚报人数、吃空饷等方式冒用财政资金。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专案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凡申请调整区(市)级机关津贴补贴的区(市),严格执行“先核查后审批”制度,各区(市)对乡镇(街道)也要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继续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集中统发工资制度,切实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四)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视财经纪律为高压线,像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样抓财经纪律执行,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市委办公室市 *** 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和财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室[2012]2号)和涉及领导干部的有关党纪、法规,充分认识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的领导,慎用手中的权力,坚决防止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财务人员要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资讯真实。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改革是破解支出管理难题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一)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对公务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或者使用现金外,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健全完善公务支出监管新机制。
(二)加大资讯公开力度。建立预算资讯公开监督体系,将预算资讯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全部按要求落实好公开任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向社会公开。探索推行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公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培训的专案、内容、人数、经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等情况。
(三)积极推进县级 *** 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县级 *** 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县级 *** 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鲁财行〔2013〕48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试点单位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接待支出明细,并密切关注群众舆论,做好意见收集、整改、反馈等工作,深入查询不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稳步进行。通过推进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加大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力度,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按照财政部、审计署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切实抓住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单位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面控制,实现加强财政管理与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各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内控规范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审计部门要将单位内控建设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检查范围,提高《内控规范》实施的执行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
制度建设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纪纪律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构建符合厉行节约要求的支出标准体系,确保在制度建设、培训、宣传、执行上不留死角。
(一)构建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的通知》(鲁财办〔2014〕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抓紧完成本地区、本部门“6+1”项制度建设任务,使公务支出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实现依靠制度规范支出,尽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二)加强制度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厉行节约制度体系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制度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人事负责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宣传,使各项厉行节约制度、各项财经纪律深入人心,继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厉行节约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制度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各项政策的培训和解读,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各项制度、政策的背景和内容,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推进各项制度执行与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六、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强化监管、实施问责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资讯披露机制,推进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通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重点关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不听招呼、顶风而上、公然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威慑和教育作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预演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扭转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管理,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实行全过程监控。
如何加强村级财经纪律
1.制定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编织关住村级权力的笼子。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作成小册子,每名村干部人手一份;全区各村还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让村干部有一个简洁明了的规程可以对照,同时又便于各方监督力量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以流程图的形式详细列出了村干部的主要权力,大到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小到临时用人用工、低保(五保)申请等,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程式、多长时间办结,都在流程图上写得明明白白。
3.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村干部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违反清单规定的村干部,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告诫、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等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将移交纪委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小微权力清单让群众对村级事务一目了然,也还了村干部清白。在实践中,可以达到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度、满意度明显提高。在权力清单面前,每个村干部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村干部所有工作都放在了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房子怎么批、资金怎么用、党员怎么评,全程公开透明。特别是村里的一些民生工程,从设计、预算、招标、管理等,每个环节都有标准。老百姓也不会拿“暗箱操作”来质疑,基层干部工作起来也更有底气。
5.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管根本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为规范。一是村级财务核算得到了全面规范,各类财务资料、财务档案规范整理,报表编制更加真实完整;二是财务收支票据进一步规范;三是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全面执行;四是财务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五是管理机制执行顺畅。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村财民理乡代管”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村级财务代理工作实行了量化考核,对村级财务执行状况进行科学评估。
6.加强培训,培训重点围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村级会计实务、财经纪律、预算管理、 *** 采购管理、会计管理、票据管理以及阳光心态等内容开展,并对所有参学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颁发结业证书。通过培训,广泛普及了财务、资产管理知识,有效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7.村级财务公开做到七个统一,即公开制度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表格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程式统一、公开监督方式统一。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在从源头上扎紧防范腐败的篱笆,有效防范和减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同时,进一步化解了基层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给人民群众交了一个明白账,给基层干部还了一个清白账,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提高了村干部的威信,营造了基层干部卸掉包袱,轻装上阵,放心干事,大胆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农牧区和谐稳定。
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对小金库如何处理 ?
确认“小金库”,一般应注意 “小金库”与“挪用公款”、“贪污”、分户存取的公用资金、私人占有公款的区别。处理上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国家有关“小金库”的处理规定,凡属有章不循、明知故犯,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截留或转移国家资财等帐外设定的非法所得,应全部没收。 (二)凡国家尚无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帐外私存公款,属于上缴预算的资金,要按规定上缴财政;属于其他资金,应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纳入财务管理范畴,并按规定使用。 (三)各种劳务性收入均应扣除成本费用或抵顶经费拨款后,再按规定使用。 (四)“小金库”已作为奖金或购买实物发给职工的,应纳入奖金总额抵顶职工奖励基金,个人月收入超过国家规定的还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五)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的,依据《现金管理条例》,存入的现金及所获得利息全部没收;并按存入金额处以30%至50%的罚款。
如何整改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先制定各个层级、部门出差旅标准,然后编制差旅费预算,出差时应提交出差申请,预计费用情况交相关人员稽核审批,申请的费用不能超过预算,报销时要取得正式合法合规的,住宿费用要求提供酒店住宿清单,交通费用要写明出发地、目的地,乘坐时间等,报销的费用不得超过申请的费用
发布于 2023-04-03 20:06:53 回复
发布于 2023-04-04 00:2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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