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我是一名出纳 请问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都要给会计做帐吗??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有抵扣联的,共三联,发票联是寄给开的单位的,抵扣联是用于扫描抵扣的,而结账联是会计记账用的,在发票的右边有第一联之底三联字样
已经抵扣进项税的发票还要还给销售方吗
不需要!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己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如何处理? 要报给税务机关吗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后可以像正常普通发票一样抵扣,正常保留;在财务季报的时候上报当地税务部门。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布于 2022-12-24 17:04:47 回复
发布于 2022-12-24 13:5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