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核中特殊情况处理案件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案例

文章简介: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案例分析)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能力差且缺乏科学性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而中小企业自身也往往追求短期利益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盲目投资、仓促上马,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将一些银行也拖入泥潭。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二)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再有为降低贷款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持谨慎的态度。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十分困难,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财务管理内容不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彻底,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样会导致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大,效率低。对财务预算不重视,缺乏财务预算或根本没有财务预算,使得中小企业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观念陈旧,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许多营私舞弊、公款私用等等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

财务控制力较为薄弱。其中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对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还有对存货控制薄弱,存货占用资金数额较大。

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这些企业的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采用科学投资策略,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一方面,为了回避投资风险,中小企业应稳健理财,适时扩大规模。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投资项目的考察和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投资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

(二)改变陈旧的观念,全方位转变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

面对新的理财环境,若企业不能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树立人本化理?观念,重视人的发展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趋势。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树立风险理财观念,通过计划将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使企业产生应对变化的机制,减少未来风险的影响。

(三)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力

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

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

加强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当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的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不同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提取坏账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四)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建立其他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中小企业投资及融资信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学习财务管理推荐到恒企教育,恒企教育一直以来专注于会计培训,为帮助考生适应无纸化答题环境,网校为考生量身打造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帮助学员顺利考试。

审计案例分析

美国历史上赔偿额最高的审计案例-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审计案例介绍 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共同公司)规模大约5亿美元左右,公司老板是科恩福德。 麦坎迪·金(简称金氏)是金氏资源公司(简称金氏公司)的老板,也是一个亿万富翁。 1968年初,科恩福德与金氏开始合作,达成了阿加布尔科协议,即共同公司将向金氏公司购买石油和天然气产业,并设立自然资源资本帐户(简称资源帐户)来专门管理这些投资。尽管双方并未签署任何正式的合同契约,但在共同公司董事会会议记要中已清楚地记录下,“金氏公司将为计划中的自然资源资本帐户提供自然资源产业,并以正常的价格予以结算,这些销售价格将比给2百多位工业界或其他行业的买主的价格更为优惠”。共同公司的一位经理也证实了该协议的核心内容,即金氏公司将以成本价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资源产业,成本价中包含取得该产业时发生的管理费用及合理的利润率,这些利润率一般约为7一8%。 最初,科恩福德同意从金氏公司那里购买价值约1千万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然而到1969年底,花言巧语的金氏说服了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从他的公司购买了价值约1亿多美元的石油和夭然气产业。不幸终于降到了共同公司股东们的头上。金氏在这些交易中,并没有履行阿加布尔科协议。根据后来的法庭调查,金氏经常买进廉价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然后以高昂的价格出售给共同公司,有时价格其至超过原始成本的30倍。几年后,股价的持续下跌以及金氏公司售给共同公司的劣质自然资源,迫使庞大的共同公司陷入了破产境地。共同公司的清算引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民事诉讼纠纷。其中的主要被告之一就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他们曾经同时为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起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是共同公司破产清算的托管人约翰·俄尔,他是塔奇·罗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约翰控告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披露该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所欺诈的信息。当审判结果揭晓时,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美国有史以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高赔偿额的受害者。 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的双重关系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三个办事处参加了与共同公司有关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日内瓦办事处根据共同公司的规模、特点以及复杂性,对其审计给予了特别的注意。纽约办事处负责签订审计业务委托书。并为共同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签署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承担责任。丹佛办事处在共同公司审计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审计人员每年按纽约办事处合伙人的要求,实施广泛的审计程序以证实资源帐户年末余额的准确性.另外,丹佛办事处也对总部设在丹佛的金氏公司进行审计。不仅如此,负责金氏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高级经理同时也负责监督共同公司的资源帐户的审计。 共同公司破产托管人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诉讼案中提出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该事务所是否知道共同公司从金氏公司购买产业时,支付了过高的价格。法庭收集的证据表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办事处的审计人员的确知道共同公司的资源帐户实际上是由金氏公司管理。审计工作底稿上也曾特别注明,金氏公司有为资源帐户“购买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的绝对自由处理权”。 丹佛办事处还有查阅金氏公司卖给共同公司自然资源产业成本以及边际利润等有关资料的完全自由。诉讼案中另一个有关的重大问题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到底是何时才知道共同公司以高价向金氏公司购买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给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财务报表签发审计报告的时间是1969年2月5日。 因此,法庭特别想弄清到这天为止,事务所对两家公司间自然资源产业交易的价格情况,到底知道些什么?诉讼案中牵涉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知悉并卷入了几次由金氏公司为共同公司安排的所谓价值重估交易?证据表明,许多由金氏公司安排的价

值重估交易是欺骗性的。例如,至少有两次金氏公司声称找到了某个第三方,愿意以远高于公允市价的价格,购买某处石油和夭然气产业中属于共同公司或金氏公司的一小部分产权。然而,在共同公司管理人员不知晓的情况下,金氏公司与这些产业的购买者,事先秘密签订了“附属协议”,确保后者在这些交易中不会遭受任何损失。附属协议的存在,意味着价值重估交易并不是正常的公开交易,因而也不能作为确立这些自然资源产业公允市价的客观基础。显然.金氏公司精心安排这些欺诈性的价值重估交易,目的在于使共同公司的经理们确信,他们的资源帐户在增值。当然,这些价值重估交易明显地高估了共同公司股票的净资产值,一方面使已退股的投资者获得了超额的收益,另一方面却损害了那些长期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的利益。 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共同公司196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 法庭记录显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意识到了对共同公司的审计高风险性。这些风险主要体现在大规模的自然资源产业投资上。该事务所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上写到,“在任何一次的自然资源交易中,共同公司所购买的产权都是最初由或同时被金氏公司拥有的产权的一部分。” 这是很不正常的。法庭记录也提到,从1961年起,“金氏公司作为一个审计客户就给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造成过多次严重麻烦。” 这些麻烦使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认识到,需要对共同公司与金氏公司问的业务往来进行详细审查,并且对金氏公司若干次可疑的经济业务予以较多的关注。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审计中,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办事处的审计人员详细分析了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资源产业的价格情况。分析结果揭示,金氏公司给予共同公司的销传价格远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价格。记录的五笔金氏公司出售自然资源产业给共同公司的毛利率为:98.6%,98.7%,56.7%,58%和85.6%。因为大多数产业在出售给共同公司以前,金氏公司只持有了较短的时间,所以这些毛利率显得特别的高。总结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掌握金氏公司出售产业给共同公司的价格政策的情况后,法庭得出如下结论:“我们有理由肯定,在1969年2月5日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共同公司的审计报告以前,就知晓了共同公司在1968年购买自然资源产业时所支付的价格,金氏公司获得这些产业时的成本,以及在这些交易中的获利情况。”尽管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掌握了这些事实,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即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并且应该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共同公司的审计中。争论的关键问题是事务所能否以给客户保密为由,不把从金氏公司审计中获得的价格信息运用到对共同公司自然资源投资的审计中去。对这个问题应注意下述事实,共同公司审计和金氏公司审计有着密切联系,对共同公司的资源帐户审计是通过审查金氏公司的会计记录来完成的。在某些情况下,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甚至是同时进行金氏公司审计和资源帐户的审计。因此从该事务所为金氏公司和资源帐户设立的审计档案以及审计过程中收集的有关证据中可以看出,该事务所很清楚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问长久的业务往来关系。审计中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所谓价值重估交易的可接受性,即通过出售自然资源产业的一小部分,来确定剩余部分的公允市价。1968年12月,金氏公司替共同公司向霍克斯·拉芙公司出售了10%自然资源产业。霍克斯·拉芙公司也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个审计客户。共同公司根据这次销售,确认了约90万美元的投资增值。事务所对这次销售的合理性产生了怀疑。因为共同公司持有该产业的时间很短,并且没有任何地理上的新发现,不能证明该产业的价值超过取得时的成本。另外,共同公司根据产业10%的销售情况来推定剩余的90%也发生了增值,是否有足够的说服力。后来发现,金氏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之间果然存在“附属协议”.金氏给霍克斯·拉芙公司提供购买其产业时所需的定金,并免除该公司支付购买价格的所有义务。 菲尔·卡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丹佛办事处的合伙人,负责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资

源帐户的审计工作。1969年1月,他发现了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并不是正常的销售业务。菲尔·卡将该信息告诉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纽约办事处的合伙人约翰·罗宾逊。法庭记录显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最高层合伙人”针对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出于某些不愿意披露的原因,该事务所最终决定不告知共同公司,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不合法的事实,于1969年2月5日,就共同公司的196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共同公司1969年财务报表的审计 在为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制定计划时,丹佛办事处合伙人菲尔·卡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审计指南,以指导对共同公司随后的价值重估交易的审计工作。显然,建立审计指南是出于上一年度审计中对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可疑性的考虑和将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承担更大的责任两种原因。 法庭证据表明,在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中,丹佛办事处要对资源帐户的成本和市价的准确性承担审计责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日内瓦办事处合伙人向菲尔.卡提出了严厉警告说,如果没有公允地反映全部真实情况,那么仅仅披露共同公司对自然资源投资的估价方法是不合适的。 1969年11月,菲尔·卡草拟了一份关于审计指南的备忘录,要求审计人员在审查共同公司以后的价值重估交易时必需遵循这些指南。该备忘录经过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西海岸审计业务的区域主管和芝加哥总部的行政合伙人审核,并都表示赞成。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同时收到了这份备忘录的副本。 1969年底,金氏公司要出售北极产业中属于自己的部分权益(该产业中的大部分权益已由金氏公司在较早时卖给了共同公司),并需要对这部分权益予以价值重估。金氏公司有关人员知道审计指南备忘录的具体内容,并且努力使价值重估交易符合备忘录的关键条款。最终金氏公司将北极产业中略小于10%的部分,卖给了美国路易丝安娜石油公司的主要股东麦坎(该人当时正经历着严重的财务危机)。这次交易使共同公司在价值重估时,错误的确认其所拥有的北极产业增值超过了25%,增值总额约为1.19亿美元。然而,在审计人员不知晓的情况下,金氏象以前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一样,事先与麦坎签订了附属协议。当菲尔·卡意识到北极产业的价值重估对共同公司的市场价值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时,他非常谨慎.根据法庭记录,菲尔·卡将情况报告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西海岸审计业务的地区主管。他说,单凭丹佛办事处对价值重估交易的审查,无法得到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共同公司北极产业投资的市场价值已得到增值。地区主管赞成此看法。菲尔·卡还指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应该对是否同意共同公司自然资源投资价值的增值行使最终决定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实上,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的确对这些投资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是否能够对投资的公允市价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审计结论。但最后,审计人员还是对共同公司196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评价北极产业价值重估交易的审计工作时,法官特别重视这样一个情况,即会计师事务所掌握了后来称之为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的真实情况,该交易使1966年金氏公司的净收益增加了近40%,在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中,金氏和买方在私下达成了一项非法的秘密附属协议。该交易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麦坎交易情况类似。从对金氏公司1966年度的审计工作底搞来看,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交易的性质产生了怀疑。工作底搞上写道,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似是而非,看来只是一种调高资产帐面价值的手法。尽管审计人员提出了他们的担忧,但该事务所最后还是接受了金氏公司对该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收到了金氏出具的保证声明书。在声明书中,金氏断然否认了布莱克利.沃尔科特销售业务中存在任何附属协议,并保证金氏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及所开展的经济业务都是合规合法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雇员从没有参与外

部经济实体向金氏公司购销自然资源的任何经营活动,不管这些参与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1970年初,在签署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报告之前,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丹佛办事处发现,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是一场骗局,从而证明金氏在1967年出具的声明书是虚假的。这个发现使得事务所从金氏公司那里收集到的所有有关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这些证据是用来支持共同公司1969年度财务报表可信性的。特别是那些用来证实报表中所称的共同公司对北极产业投资已显著增值的证据,更令人难以相信。但法庭遗憾地发现,尽管已获取了有关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的最新信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却仍继续信赖从金氏和金氏公司那里收集到的、与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相关的审计证据。在1969年12月发生的北极产业价值重估交易事件以及认清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真相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仍然继续进行审计工作并向金氏索取了一份内容为“北极产业销售是真实正常交易”的保证声明书,另外同样也从麦坎那里取得了另一份类似的保证声明书。然而,该事务所并没有向麦坎查询有关附属协议的情况.在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财务报表签署审计意见之前,《华尔街杂志》刊登的一篇有关文章,又一次引起了事务所审计人员的注意,怀疑麦坎交易中可能存在未公开的附属协议。为此事务所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金氏公司进一步确定此交易是否真实,金氏公司也再次声明,麦坎交易的真实情况和最初告诉事务所的情况完全一致。 四、共同公司破产托管人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告和法庭判决 共同公司破产托管人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指控是:该事务所听任共同公司被金氏公司欺诈;事务所没有将丹佛办事处从金氏公司那里收集的成本和价格信息告诉共同公司的经理们;没有告知北极产业交易是欺骗性的;该销售未能满足事务所制定的审计指南的要求。共同公司反复声称,如果事务所披露了其对北极产业交易实质的看法,他们则不会把金氏公司销售北极石油和天然气产业中的部分产权,作为评估本公司该产业权益价值的基础。最后,共同公司的托管人还指控事务所没有遵守委托书规定的义务,未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当行为告知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审计业务委托书的部分摘录如下: “为了履行职责,我们将审查该公司196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及投资表,以及该年度的有关损益表、净资产增值及变动表,以便我们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查将依据公认审计准则进行,包括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须的一切程序。这些程序将交叉使用,其中包括复核和测试会计程序和内部控制,检查用以支持会计系统中已记录交易的书面证据,有选择地向客户、信贷人、律师、银行等单位和个人函证,以直接证实某些资产和负债的余额。 通过审查,可能会揭露某些盗用公款的行为和类似的不正当行为。但我们的审计程序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计的,而且,我们也不可能审查足够多的交易,来保证揭示所有的盗用公款行为和其他不正当行为。一般来说,揭露这些行为,主要应依靠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对会计程序和记录进行的有效监督。当然,我们会将所注意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尽快通知贵方(法庭注明的重要陈述)。” 事务所的律师针对共同公司破产托管人的指控—作了反驳。一是如果把从金氏公司那里获取的信息告诉共同公司,将违反审计人员的保密性原则。二是坚持认为,把金氏公司北极产业中部分产权的销售作为评估共同公司产业的市场价值的基础,共同公司的董事会应负主要责任。在交易发生前没有任何证据,在交易发生后也只有极少证据显示,重估交易是欺骗性的。另外,原告并没有证明,重估交易导致了共同公司北极产业投资价值的重大虚增。三是事务所宣称,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可称作“不正当行为”的交易或活动,当然,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报告不正当行为也就无从谈起。 对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销售的价格过高的情况,法庭作出结论,事务所应该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员报告。法庭认为,事务所对共同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欺诈的事实完全了解.并

进一步指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澄清有关各方的不同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交易价格,对共同公司财务状况的公允表达造成了重大影响.”法庭认为,该事务所有责任查明北极产业销售是否是公开交易?是否满足了1969年11月为了支持重估交易而制定的审计指南的要求?事务所导致了共同公司的错误决策,因为审计小组有理由对北极产业销售是否是公开交易产生怀疑。不仅如此,从掌握的所有事实来看,已合理地表明事务所应该知道1969年北极产业的重估从方法到结果都是虚假的,然而却仍继续坚持误导性的、不完整的信息披露„。尽管共同公司的管理当局应对经营决策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当经济交易的各个方面是如此令人困惑不解,令人无法了解客户真实的财务状况时,审计人员必须将情况通告客户。对违约问题法庭认为:事务所没有很好地履行委托书规定的义务,即向共同公司通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法庭判定,北极产业重估是欺诈性的。 作出这个判决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①在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会计报表签署审计意见以前,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到1966年进行的布莱克利·沃尔科特交易是欺诈性活动。②该事务所知道正在面临财务危机麦坎是没有经济实力购买10%的北极产业的。③该事务所没有询问麦坎在北极产业交易中是否与金氏之间存在私下附属协议。 在共同公司一案中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着特别重要意义的方面有二点:一是审计人员保密性原则;二是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有保留审计意见报告并没有减轻其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事务所在援引审计人员保密性原则来寻求保护时,忽略了下列事实:即该事务所在审计时利用的是金氏公司的会计记录,并且曾多次要求金氏公司提供有关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关系的信息。假设在此情形下要遵守保密性原则的话,审计人员可以:①强烈要求某客户进行必要的披露;②披露存在某些对另一个客户无效信息的事实;③退出其中一个客户的审计。但是,该事务所没有采取其中的任何一个措施。针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会计报表签署的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法官判决,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并没有充分地向共同公司管理当局表明该事务所对自然资源产业估价的怀疑,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对共同公司经济利益的实质性损害。 经过1981年夏季8周的审判以及2周的评议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向共同公司支付赔偿金8079万美元(后改判减少约1千万美元)。这是美国历史上由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赔偿最高的审计案例。

财务预警系统的财务预警系统案例分析

一、财务预警系统功能及构建原则

(一)财务预警系统的功能

财务预警系统可对企业运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并向经营者预先示警,包括财务预警咨询系统、财务预警决策系统、财务预警执行系统、财务预警监督系统四个子系统。财务预警系统的功能包括:。

(1)预警功能

当有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财务预警系统能够预先发出警告,提醒企业经营者预先采取措施减少财务损失。

(2)矫正功能。预防或控制危机的发生、恶化。当有财务危机征兆出现时,预警系统不仅能预知、预告,还能及时寻找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的原因,并通过制定有效的措施,阻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避免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

(3)免疫功能。避免发生类似的财务危机,通过对企业财务危机的监测、控制和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储存有类似财务危机的发生、恶化、改善的全过程,当再次发生类似财务危机的征兆时,经营者可以利用财务预警系统历史数据做出相应的决策,完善管理。

(二)财务预警系统构建原则

构建企业财务预警系统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财务危机预警的方法和指标必须科学。方法科学是前提,指标科学是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财务预警指标应能准确反映各组相关财务数据的内在联系,揭示财务运行规律,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潜在危机。

(2)系统性原则。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财务危机预警不仅要求指标具有先进性,而且要求对象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全面性,对每类危机的各个因素都予以充分考虑,做到指标不重复、不遗漏,使指标体系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危机程度。

(3)预测性原则。财务预警系统必须具有预测未来的功能,即应能依据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历史数据资料分析预测企业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不是对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和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做出考核评价。所以,企业在设计财务预警指标时必须注意财务危机预警系统与财务评价系统的区别,并通过对潜在危机的监测,帮助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4)动态性原则。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通常是从财务正常发展到财务出现危机。因此,对企业财务危机的预警必须将企业的经营活动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分析企业过去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把握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动态分析预警还可以反映企业经营者对危机的态度和防范危机的能力,从预警时间跨度上看,预警的时间越长,越能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动态性还体现在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可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危机的变化而不断修正、补充预警的内容,确保预警系统的先进性。

(5)直观实用原则。预警是一种预报,即企业在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发生险情之前,能够及时地发出警报。直观性要求企业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应非常直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潜在风险,让使用者容易理解和把握。

构建财务预警系统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财务预警指标。预警指标选择得好,预警系统就能真正起到预知危机、控制危机的作用;预警指标选得不好,财务预警系统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高校财务风险内涵及构成要素

(一)高校财务风险的内涵

财务风险是指经济活动的主体以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本文将高校财务风险定义为:高校在运营过程中因资金运动受到难以预测的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与初衷利益相悖的潜在损失。高校财务风险具有一般财务风险的规律性,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凡是有经济运营和财务活动,必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即实现预期目标和偏离预期目标。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高校在经济运营和财务活动中也同样存在着财务风险,高校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财务状况失衡、投资失控、债务包袱过重、资金运作困难等方面。

(2)随机性。由于影响高校财务活动的因素复杂多变,特别是高校有超额开支但却没有额外的资金补偿,有周转而无再生能力,因此,事先对高校财务活动的最终结果难以准确把握,即高校财务风险的大小难以准确预测。

(3)相关性。财务风险的大小与收益之间正相关。

(二)高校财务风险构成要素

从高校财务活动与财务管理的实际来看,高校财务风险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负债风险。负债风险指高校过度举债或不良举债后形成的影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及人才稳定等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其测量指标主要包括年末借款总额占学校总经费收入的比重、自有资金余额占年末货币资金的比重、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其二,运营风险。运营风险指高校在办学过程中由于运作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财务状况失衡。其测量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可供周转月数、应收及暂付款占年末流动资产的比重、自有资金动用程度、其它资金占用程度、教学水平评估等级等。

其三,投资风险。高校的投资目标主要是校办产业。

投资风险指校办产业在多变的市场中经营不善,使学校利益招致损失的可能性。投资风险测量指标主要包括校办产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产品和技术的附加值率、劳动生产率、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营业现金流入比率等。

三、高校财务预警系统构建探索

(一)高校财务预警指标选取

根据高校财务风险的构成要素,高校在构建财务预警系统时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征设置财务预警指标。具体而言,高校财务预警指标主要包括:。

(1)反映偿债能力的指标。为了评价债权人关注的资产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应选择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分别用来反映企业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高校不同于其他行业,在规定以上指标的数据标准时必须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来定。

(2)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可选择资产周转率、利用程度影响较大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在该类指标中重点关注高校的年收入,其中包括国家的定额拨款、高校的年学费收入和高校的自创收入。

(3)反映发展能力的指标。为了了解高校经营规模、资本增值、支付能力、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成果,从而评价高校的营运能力和获利能力,应该选择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

(二)高校可以应用的财务预警模式

根据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建立企业财务预警系统多采用单变量模式和多变量模式两种模式。

(1)单变量模式。通过单个财务比率走势,预测财务危机。该模式由威廉·比弗提出,其认为按综合性和预测能力大小,预测企业财务风险的比率主要包括:债务保障率(现金流量÷负债总额)、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产安全率(资产变现率÷资产负债率)。

由于高校的主流还没有采用企业化运作,高校可以根据上述四个比率指标采用单变量模式构建财务预警系统。本文倾向于高校采用该种财务预警模式。

(2)多变量模式。该模式由美国的爱德华·阿尔曼提出,用以计量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其于1968年选取了1946年~1965年间的破产与正常公司共33家,从22个财务比率中选取了5种最具有共同预测能力的财务比率,建立模型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是否面临破产问题进行研究,公式为:

Z = 0.012X1 + 0.014X2 + 0.033X3 + 0.006X4 + 0.999X5

其中,Z为判别函数,X1 为“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2 为“留存收益÷资产总额”,X3 为“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X4 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X5 为“销售收入÷资产总额”。运用该模式需要收集的数据太多,目前在我国高校财务预警系统的构架中运用还不成熟。

(三)建立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财务预警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目的在于权衡风险与收益的利弊,做出科学的决策。随着我国高校逐渐暴露出的财务风险问题,高校必须建立基于财务风险评价的财务预警系统,并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1)提高高校财务部门的管理意识

高校财务部门应对筹资方式、筹资规模、筹资结构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通过预测和分析来合理组织资金,同时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调整资金结构,降低筹资风险。在学校运行中,要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综合判断各种因素的变化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并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部门应积极贯彻《会计法》、《高校会计制度》等法规,仔细审核每一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在高校现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设置相关量化指标,分析和评价学校办学资金使用的合理程度、财务管理水平和真实财力情况,对潜在的财务风险状况及连带责任风险进行预警预报。高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高校贷款管理的宏观监控力度,对个别已超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达到预警线的高校,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并确定合理的负债结构,选择综合成本最低的融资组合。高校应努力改变以借债为主的单一融资模式,充分利用校内教育资源,盘活现有教育资源存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尽快建立教育投资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投资新模式。

此外,高校还应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防止职务犯罪;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推行以内部控制、风险预警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及时发现、消除校办产业的财务风险;充分考虑学校、技术持有人、参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要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多方利益,制订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的“产、学、研一体化”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校产的核心竞争力。总之,要努力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实现高校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业在我国尚属一个新兴行业,仅有20年的历史,是一个成长性很高的行业。但随着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风险也逐渐显现。在房地产企业中,财务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而财务风险隐患已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生存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建立和完善财务预警系统尤其重要。

一、财务预警系统的作用

房地产企业的根本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企业经营活动的最大利润,企业必须首先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获利,在这个过程中,风险是随时可能出现的。企业的利润与风险是共存的,利润的增长是以风险的增大为代价的,利润越大,风险也就越大。为了减少和消除因财务风险而产生的损失,企业管理人员及全体财务人员应增强风险意识,重视财务预警系统的作用。

一般来说,财务预警系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财务困境是可预测的,财务风险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刚开始的阶段总是会在财务上表现为个别及相关指标的异常,在一些局部发生某些问题或困难。如果房地产企业建立起了财务预警系统,则可以为企业提供真实的预警资讯,帮助企业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相关财务指标的异常,及时消灭财务风险。企业财务预警系统能够站在财务的角度上发现经营中的问题,是一个综合系统,可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反映,这样企业可以抓住产生问题的主要矛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详尽的了解,他们想知道盈利的企业是否会突然亏损,亏损的企业是否会继续亏损下去。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可以帮助投资者提前对将要发生危机的企业做出判断,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在我国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占相当大的比重,债权人对企业的贷款进行决策时,希望能够了解到企业是否会发生财务危机,债权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等这样的信息。通过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债权人可以提前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并制约企业不良经营活动,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第三,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

我国对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并且取得了许多的成果,房地产企业很容易在这些模型中找到适合自己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如果房地产企业一旦陷入财务危机,将会威胁到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企业则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与因财务危机付出的成本的相比较,企业只需花费较低的成本就可以建立起适合自己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相应降低了企业成本。

二、房地产企业建立财务预警系统的必要性分析

(一)受房地产行业自身特点的要求

房地产业在我国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是一个成长性很高的行业。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当中,显现出了企业资金链雄厚、项目建设周期长、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等特点。房地产行业与国家经济密切相关,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控制。为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国家经常采用税收、金融、财政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动会影响房地产的融资情况,各项税费政策会对房地产价格造成影响,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使用计划又会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开发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房地产企业建立起有效的财务预警系统,就可以很好地监测因国家政策变动而对房地产企业所造成的影响,为企业今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受房地产企业财务特点的要求

房地产行业具有企业资金链雄厚的特点,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巨大。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尚不具有规模,自有资金有限,因此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都偏高,这就为财务危机埋下了隐患。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虽然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但是受国家的信贷政策从紧、购房者持续观望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日益紧张。很多房地产企业不惜为了资金周转而承受高利率,进行民间借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房地产企业不仅资金链紧张,并且还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旦回款不利,就会导致财务危机出现。为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及早防范风险,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警系统。

(三)受房地产业在宏观经济中所占地位的要求

房地产业对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地产行业涉及的行业范围非常广泛,其上游涉及到银行业,下游涉及电力、钢材、水泥、木材加工、玻璃、塑料制品、建材、化工和建筑机械等行业,其侧向涉及到汽车、家电、家具、交通运输、城市公用设施、商业网点和文化教育等。一旦房地产行业出现危机,将会牵连为数甚多的行业,甚至危害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房地产企业建立起务预警系统,就可以及时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测,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危机,确保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房地产企业如何构建有效地财务预警体系

(一)建立健全合理的财务预警系统架构

为使财务预警功能得到正常充分的发挥,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预警组织架构,包括财务信息收集—传递机制、财务预警分析组织机构、财务危机分析机制以及财务危机处理机制。良好的财务预警分析系统是建立在对大量资料统计分析的基础之上的,这些资料应该包括房地产企业内部财务数据和外部信息等相关数据。系统信息要不断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财务预警分析组织机构成员应由企业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等组成,并应聘请一定数量的企业外部管理咨询专家。财务预警分析组织机构应是一个独立的体系,不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房地产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的核心是具有高效的风险分析机制,通过风险分析可以迅速对影响财务的因素作出判断,从而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警情上。预警分析一般包括预警指标和预警指标的临界点等两个要素,一旦评测指标超过临界点,应急计划则应马上启动。财务危机处理机制主要包括应急措施、补救方法、改进方案,在分析清楚财务危机后,应立即制定相应的预防或者消除措施,以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

(二)确立财务预警指标体系

预警指标的选取财务预警中最重要的环节,财务预警指标一般包括房地产行业特征预警指标、股权结构预警指标、公司治理预警指标以及财务预警指标等。房地产行业特征预警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最终在财务和经营数据中得到反映的风险是可以进行量化的,因此可以使用定量指标来衡量;有些风险是无法量化的,因此需要使用定性指标来衡量。

股权结构预警指标主要是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和股权状况进行量化,企业管理层可以在了解公司股权结构状况的基础上,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有效的控制风险。公司治理预警指标主要是反映公司治理的状况,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不应仅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还需要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这些指标加以量化,可以在了解公司的基本机制和基本机构的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战略实施和控制的有效性及益相关者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财务预警指标主要是量化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一般是从负债管理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规模以及现金流量方面选取财务指标。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企业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是特别重要的一环,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可以为企业提供预警信号,使经营者能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现金流量表提供的数据信息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的数据信息相结合,可以全面地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从而使企业的风险状况得到真实有效的反映。

(三)加强对财务预警系统的日常监控

财务危机主要表现为财务支付风险和财务结构风险,财务支付风险可以通过现金流动能力、资产变现能力、逾期负债率等几个方面进行监控。经营风险是导致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对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可以通过市场需求的变化、产业政策的变动、房屋销售价格的变动、管理者的素质和经验等几个指标来进行监控。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门可运用财务信息实时报告系统软件进行财务支付风险和财务结构风险的监控,管理部门可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监控管理风险,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为企业的日常监控提供了实现的可能。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完善,房地产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建立起动态的综合性的财务预警体系,随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测,及时调整财务活动,应对不断变化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将企业的财务危机降到最低程度,提高经营效率。

什么是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通俗一点讲就是对于记帐凭证编制后的审核凭证而言,往大处讲就是会计对于报销的原始凭证按企业的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核后才能给予报销。

财务审核岗位职责; :

一、审核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备,数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二、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正和处理。

三、负责往来款项的清查与管理,定期做好望来款项的催收工作。

四、负责财产物资的清点与盘存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五、负责做好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稽核工作,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

六、负责检查各二级核算部门的会计资料,收集有关会计信息,及时向领导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七、协助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单位开展财务审计。

八、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急求上市公司财务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相关案例,拜托

1. 案情简介:2001年9月,F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申请验资。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全面资料后出具了验资报告。2002年F贸易有限公司因利用伪造的*明骗取公司登记后抽逃注册资本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F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登记机关提供的三份股东*明中有两份系伪造,其中股东乙的假*标注的出生日期为1959年6月21日,而*编号中的出生日期为590612。F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股东情况表上的公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均系伪造。

2. 风险分析:从2001年7月1日开始实行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下称《验资公告》)规定,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包括被审验单位的出资者等事项。按照《验资公告》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出资者履行审验程序,在获取出资者的*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审核、验证。当然,注册会计师受能力和手段限制,不可能发现所有的出资者舞弊行为,对出资者审验的要求仅限于注册会计师在保持应有职业谨慎和非技术手段下所能判断、鉴别的情形。本案中,股东乙的*标注出生日期与*编号出生日期不符,明显违背了我国*的编号规则,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对*审验时,应当能够发现伪造嫌疑而没能指出,显然存在过失。

3. 风险防范:新修订的《验资公告》实施后,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进一步重视对被审计单位出资者的审验,以判断、鉴别出资者身份的真伪:(1)在获取自然人*明同时,应尽可能获取由出资人户籍地派出所签章并粘贴股东*复印件的自然人股东情况表。(2)对自然人*实施检查,如将*姓名与企业章程、银行收款凭证核对是否一致;*标注年龄与*号码是否一致;*号码是否有常规性错误;*是否有错别字或字迹异常模糊不清;国家实行防伪*制度后签发的*是否是防伪*;国家实行18位*编号后的*是否是18位;*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是否一致,等。(3)在执行重要验资业务如特殊行业业务时,可向出资人*明发放机关查询,或要求委托人就出资人身份及其在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的签章提交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书。(4)对企业法人出资者,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审核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度检验、营业执照是否涂改,必要时可以向发证机关查询;如果无法取得原件,复印件必须由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必要时还应向发证机关查询。

1.案情简介:2001年4月,Y化工有限公司为办理自营出口许可,由公司股东兼董事甲、乙以货币出资,变更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会计师按照《验资公告》履行了有关货币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审验程序后,出具了验资报告。后在对Y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发现Y公司年末对K企业应收账款220万元中有200万元已于2001年初收讫,Y公司承认其以回收的应收账款作为股东出资,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事实,该事项使Y公司虚增应收账款和注册资本各200万元。

2.风险分析:被审验单位董事甲、乙挪用公司资金以收回货款作为股东出资虚列应收账款和净资产、虚报注册资本,同时违反了《公司法》第206条和214条第二款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验资公告》及其执业指南对货币出资仅要求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函证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额,而对变更增加注册资本未要求在审计基础上进行验证。因此注册会计师依据《验资公告》勿需对相关项目实施审计程序,自然无法发现被审验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与本案例相似的例子还有以被审验单位现销业务收入取得的货款作为股东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则会虚列存货,同时虚列注册资本,少列留存收益,同时少列主营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3.风险防范:(1)从保持应有职业谨慎出发,考虑到《验资公告》第十二条对货币出资审验规定中的“等”字,说明对货币出资的审验不仅限于银行收款凭证、对账单、银行函证回函三项。因此注册会计师对重大变更验资业务或特殊行业的变更验资业务,为尽可能使验资报告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对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的货币出资,除依照设立验资的有关审验程序进行审验外,还应对被审验单位与货币出资相关的项目实施函证、监盘等审计程序。如对验资截止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确定是否存在以回收应收款项作为出资从而虚列应收款的行为),向企业开户银行和有借贷关系的银行进行函证(确定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以银行借款作为出资从而少计负债的行为),对验资截止日的存货实施函证(确定是否存在以现销收入作为出资从而虚列存货的行为)。(2)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年报审计时,对与变更注册资本相关的项目如应收款项、借款、存货以及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的产权转移情况应重点加以关注。(3)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承接当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应加强与负责被审验单位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1.案情简介:2001年9月,B工程公司为申请施工企业*资质,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资料时隐瞒了其注册资本实有100万元的情况,并以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为由提供了加盖B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B公司主管部门F局出具的证明。由于审验的注册会计师与B公司经理相识,遂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会计报表载明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基础,在对B公司主管部门F局投入的100万元货币出资审验后,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的验资报告。B公司利用该验资报告骗取了注册资本为60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利用该验资报告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骗取了施工企业*资质。

2. 风险分析:本案中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未按《验资公告》及其指南的要求获取变更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以前各期验资报告原件,仅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审验单位会计报表就认定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出具了不实审验报告。尽管B公司在骗取新的营业执照时存在伪造行为,但注册会计师未能遵循《验资公告》及其指南,具有明显过失。

3. 风险防范:(1)在执行验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时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多一点防范意识。即使是较熟悉的委托人或有亲朋关系的委托人,也不能轻易相信其言论和有瑕疵的证据。(2)在执行变更验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取得变更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以前各期验资报告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应要求被审验单位提供核发执照的机关加盖公章并注明属实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出具以前各期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并证明属实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必要时也可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验资机构查询。

1. 案情简介:2001年4月,G县种子公司(国有企业)为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需变更增加注册资本。因主管单位G县农业局无资金用于投资,经G县农业局与种子公司商定,对种子公司原已入账但账面价值仅为4.8万元的8000余平方米土地进行评估,以评估增值部分增加种子公司注册资本。随后,G县种子公司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验资,以评估增值额18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了变更登记,种子公司根据评估报告调整了土地账面价值。

2.风险分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资产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除资产发生减值情况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形外,只有在股份制改造、对外投资和清产核资等情形下,才涉及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如国有企业按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清产核资时,对清产核资中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固定资产净值按重估后固定资产原值的升值幅度同比例增加,固定资产净值增值额增加资本公积;清产核资增加的资本公积,在按规定冲减各项资产损失后如有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

本案中的被评估资产属G县种子公司购置取得,未发生资产转让、改制、对外投资等行为,更不属于清产核资情形,因而G县种子公司委托评估并调整账面价值、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反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由同级财政部门依照《会计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依据《验资公告》执行验资业务,出具了不实验资报告,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3.风险防范:(1)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应当恪守独立审计准则,严格依照《验资公告》规定的几种情形予以审验,而不能“创造性”地为企业不合法的资本筹划提供鉴证服务。凡不属于《公司法》和《验资公告》规定的出资情形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2)对国有企业或拥有国有资本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的审验,应当关注其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本与财务管理的规定。尤其应注意的是,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等都对注册会计师验资具有直接的政策指导作用。

1. 案情分析:2002年10月17日,L购销公司(筹)股东甲、乙以100万货币出资,委托设立验资。注册会计师在履行全部审验程序后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10月18日上午,L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查询工商登记档案后,认为乙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K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且K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至今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而乙若为股东必然要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这将违反《公司法》,因此要求变更股东。乙遂以其妻作为股东,重新修改了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并通过开户银行更换了2002年10月16日的现金缴款单,将缴款人由甲和乙更改为甲和乙妻。10月18日下午乙赴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更改验资报告中的股东名称。注册会计师认为股东变更并非验资报告中的文字、数字差错更正,不能直接更改,应视为取得新的验资证据,重新实施验资外勤工作。在向开户银行函证时,银行以该笔款项于2002年10月17日下午就已转出为由,拒绝在银行询证函上签章。因此,注册会计师拒绝重新出具验资报告,并收回了原出具的验资报告。10月19日,L公司股东委托Y会计师事务所验资,Y会计师事务所以2002年10月16日的现金缴款单、10月17日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询证函回函为依据,出具了报告日期为2002年10月17日的验资报告。L公司于10月20日取得公司登记。

2.风险分析:本案中的委托人要求修改验资报告的理由不是报告本身的文字、数字差错,而是提交了新的审验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直接更改股东名称,而应实施新的审验程序,并修改验资报告日。Y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实际上首次接受委托的时间为10月19日,为了掩饰被审验单位股东货币出资已于10月17日抽逃(由于抽逃行为发生于公司成立前,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只是构成虚报注册资本行为),只好将验资报告日即完成外勤审验工作的日期确定为10月17日。很显然,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故意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构成了极大的执业风险。但是,单从一般业务检查却难以查出其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只有对公司登记机关、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开户银行进行调查,才能发现Y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行为。

3.风险防范:(1)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修改验资报告相关内容的要求应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除因校对或笔误造成文字、数字差错的可以更正外(也应重新打印),一般应当对与修改内容有关的资料实施新的审验程序,且应修改验资报告日。(2)注册会计师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根本途径就是从内心真正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树立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忠诚,维护行业良知与正义,否则风险在个别唯利是图的注册会计师眼里就是获得利益的机会。(3)财政部门、公司登记机关应加大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打击力度,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按《公司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吊销其注册证书,终身不准其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1.案情简介:2002年8月,M电脑服务有限公司(筹)股东甲、乙来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验资事宜,在向注册会计师说明拟以实物出资50万元时,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说明,以实物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要收取评估费而且时间长,不如改成以货币出资,既不用评估,办理时间短,又节省费用。如无现金可以设法借款50万元,在办好营业执照后,将款项取出归还即可。M公司股东遂借款50万元作为出资,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后办妥了营业执照,然后将50万元取出归还了借款。

2. 风险分析:《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明示在公司成立后可以将用于出资的货币资金抽逃,既违反了职业道德,也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已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即使注册会计师暗示用作出资的货币资金在公司成立后可以抽逃的,也违犯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注册会计师应当正直、诚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持职业形象”的要求,具有潜在的个人风险。

3.风险防范:(1)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时刻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注意规范用语,明确资本筹划咨询与传授犯罪方法的界限,严禁向委托人、被审验单位明示或暗示用作出资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在验资完成或公司成立后可以抽逃或者变相抽逃,防止给自己带来风险。当然,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咨询资本筹划事宜或办理验资业务时,可以指导委托人选择合适的出资形式,也可以告知当事人用作出资的货币资金在办妥营业执照后可以动用,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在验资业务各环节,尽可能由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共同实施,以便相互监督、相互证明,防止单人执业而被人利用或诬陷。

参考资料:

财务审核的重要性财务单据审核时如何把控风险

关于财务审核 报账单据很重要

报账单据是企业对外交易证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基础。加强报账单据的财务审核,不仅是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重要体现,更是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抓手。结合所在企业的实践,对报账单据的财务审核应突出“三性”。

1(要突出报账内容的“合规性”

报账单据承载的交易要合法合规。财务审核时应关注发生的报账交易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报账交易是否都是真实发生的,交易所关联的企业资源是否准确并已经提前通过了立项审批,报账金额是否符合在商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或在企业报销额度及标准之内、计算过程及结果是否正确等,比如检查超出合同金额的报账单据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超标准的差旅费报销是否提交特殊情况说明等。

依附报账单据的票据要合法合规。财务审核时应关注收取或开具的发票类型是否正确;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合规,其中税局代开发票需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发票抬头是否准确,是否是公司全称;发票表面是否有涂改痕迹,涂改的一律无效;开票项目栏是否与企业对外发生的业务事

1/3页

项一致;发票的粘贴合规,如是否均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栏”虚线范围内;对于跨期发票的报账,应严格处理并规避。必要时,应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对发票的有效性进行逐张查验。最后,应特别留意行政事业性票据的适用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可作为报销凭证,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突出报账的附件的“完整性”

报账单据的附件要完整准确。根据报账单据的类型不同,对附件也有不同的要求。相对而言,日常费用类报账对附件的要求较为简单,通常需要的附件有报账单、发票、项目请示、执行情况表等。合同类报账对附件要求较为复杂,通常需要的附件有报账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或者关键页、履约情况说明等。如合同是框架下的单点合同或者补充协议,还需要提供原合同关键页。财务人员在进行审核时,应区分报账单据的类型进行分类复核,对于报账附件不齐全、不完整的,应提请业务报账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报账单签字盖章要完整准确。财务审核时应检查报账单据是否按照企业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或类似管理约定,由不同层级的授权人员进行签字或盖章审批。计划外项目或者超计划的项目,应重点审核是否已经过企业管理层或授权人员的特殊审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退还给业务部门重新整理填报。

2/3页

报账单据的摘要要完整准确。摘要是对所报账交易事项性质的简单描述,摘要信息要能够清晰表达“是谁”“什么时间”“依据什么”“做了什么事”等关键信息。如物资采购类报账摘要“XX部门支付XX公司20XX年XX月XX费用”。

,(突出报账材料的“逻辑性”

逻辑性强调报账单据与附件之间、不同附件之间以及同一附件的不同页码之间在名称、标准、数据、金额等方面要相同一致,不得出现前后不一、模糊不清的情况,以免留下税务或外部检查风险。以报账单据中所需要填写的银行账户为例,业务部门所提交报账单中的银行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与供应商提交的请款通知书、双方签署的商务合同中的信息一致,如供应商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提供企业工商登记变更、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银行账户变更说明等权威有效的变更证明或委托收款证明,否则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为了会计档案装订的方便,企业还可以对报账单据附件的摆放逻辑提出要求,比如按照附件的重要性将摆放次序定为报账单、发票、结算单、合同等,亦可纳入逻辑性审核。


原文链接:https://211585.com/22078.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13:48:29  回复
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加强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15:49:43  回复
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审计指南,以指导对共同公司随后的价值重估交易的审计工作。显然,建立审计指南是出于上一年度审计中对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可疑性的考虑和将对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承担更大的责任两种原因。 法庭证据表明,在共同公司1969年度审计中,丹佛办事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08:11:05  回复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除资产发生减值情况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形外,只有在股份制改造、对外投资和清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16:13:25  回复
工作。1969年1月,他发现了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并不是正常的销售业务。菲尔·卡将该信息告诉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纽约办事处的合伙人约翰·罗宾逊。法庭记录显示,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最高层合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