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债权流转融资本质-数字债权流转融资本质上是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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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区块链等现代信息科技如何提高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水平?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受到国家层面多项政策鼓励,是我国服务实体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抓手。2019年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2020年9月,央行、商务部、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要求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供应链融资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成为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意味着发展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强调在服务模式上,要在依托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发挥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作用;在技术应用上,鼓励发挥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作用,对产业链条上的物权、债权等信息流进行监控,以解决业务信用风险的管控难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超16万亿元,比2019年末增长15.1%;产成品存货达4.6万亿元,增长7.5%。全国范围内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也持续上升,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放缓、融资压力大、应收账款流动性风险高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缓解,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良好运行。解决实体企业营运资金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迫在眉睫。“曰问易,决疑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本质上还是要先解决产业链上的银企互信问题,真正实现金融服务与企业经营的信息有依据、可验证、对得上。回归区块链的本质,其实是通过数据加密、多方验证、块链式存储等技术来解决产业链中买卖双方的资产与贸易信息真实性验证难、信用评估成本高等难题;通过区块链技术来优化普惠金融生态圈的生产关系,加快提升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能力。

根据工商银行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金融应用发展白皮书(2020)》,供应链金融是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看作一个整体,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以真实贸易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观察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情况,我们发现其大规模实质推进依然面临着诸多困扰。

信用多级传导受阻。受制于企业信誉和传统金融风控要求,大多数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自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还是围绕核心企业的一级上下游,而真正能面向二级、三级直至N级的上下游企业,并能以核心企业的真实贸易链路为信用背书,开展融资业务的少之又少。在现有业务操作下,经常会面临核心企业或者关键企业不主动、不愿意配合确权的情况。究其原因,核心企业和N级企业之间往往不存在直接的贸易关系,处于强势地位的核心企业没有意愿配合;且存在确权频度高、线下操作烦琐、担心商业机密泄露等问题。因而产业链条上的中小微企业无法借助核心企业信用和贸易流信息来解决自身的融资难题,核心企业信用“浇灌”也仅到一级上下游企业。区块链具有的分布式账本、透明可追溯、智能合约自动化执行等特性,成为解决信用拆解、实现信用多级传导的技术应用的探索方向。

贸易真实性难以证实。供应链金融是以真实的贸易往来为依托开展融资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验证手段和多维度的风控数据来源,导致金融机构难以知晓交易信息的真实性,而人工核验成本居高不下,造成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任鸿沟。近年来,企业间串谋、勾兑虚假贸易的骗贷新闻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供应链金融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区块链的多方维护同一账本、自带时间戳和不可篡改的特性,开始被业内人士尝试用来构筑多维可信数据源,保证交易信息的可验证。

产业链多方信息相互割裂、无法共享。供应链金融涉及的环节、企业类型、参与主体等较为复杂多元,供应链各参与方的信息数据孤岛没有有效打通,面临资金流、信息流、商流、货流难以匹配等问题,未能形成整体产业链的协同合作效应,阻碍了供应链金融的开展,使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顽疾难以根治。

针对上述供应链金融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首次在中央政府层面提出了“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需加快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将业务开展线上化、数字化,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解决贸易确权、交易真实性等问题,帮助金融机构控制交易风险,构建数字化信任机制。其关键在于实现供应链金融活动中的信息数据可信、透明、相互核验和可追溯。

区块链技术已被确定为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国家工信部2019年将其定位为新基础设施,已开始大规模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据赛迪区块链研究院统计,2019年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落地项目中的占比达到29%,是同期应用落地项目中占比最高的,涵盖了电子凭证、支付清算、保险理赔、征信、借贷融资等业务场景。根据《中国区块链发展报告(2020)》,预计到2022年,我国区块链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以及相关衍生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百亿元。从技术本身来看,根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白皮书(2020)》,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组合成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分布、一致地存储于各参与方,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区块链是点对点网络、数据加密、分布式数据存储、共识机制等一系列技术的融合,具备多中心化、不可篡改、可溯源、高安全性的特征。作为新型前沿技术,区块链天然适用于多方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场景,有极大的禀赋推动供应链金融走向产业应用纵深。

面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困扰,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对业务开展模式的改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基础债权进行确权。由于供应链金融融资服务的逻辑是将基于供应链而形成的债务债权作为一项金融资产进行对外转让进而实现融资,因此需要对基础债权进行确权,即确认这一基础债权已经真实产生和确认可能影响基础债权有效行使的不利因素已被排除。面对核心企业不愿配合确权的现实问题,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将债权改造为可自由拆分、可转让支付、可融资的区块链数字凭证,可实现应收账款交易在多级企业间的流通。在保证贸易真实性的情况下,该模式相当于进行了前置确权,金融机构根据区块链数字凭证可以在线上一步操作直接放款,改变了传统的线下放款模式。

实现信用的多级传导。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信用,只有信用的多级传导才能有效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区别于传统供应链金融方式下核心企业的信用只能传导至一级企业,利用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平台生成可流转数字凭证,将贸易产生的债务债权这一底层资产通过区块链生成唯一的数字凭证。其带有时间戳的块链式结构能保证数字凭证不可篡改,且具有极强的可验证和可追溯性,可流转、可拆分,将企业信用变成了工具。数字凭证经过多次拆分流转,能清晰保留核心企业信用,从而使核心企业信用沿着可信的贸易链路传递,直至产业链末端。例如,一级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签发的凭证进行签收之后,可根据真实贸易背景,将其作为支付手段流转给上一级供应商,解决了核心企业信用不能向多级供应商传递的问题。

确保贸易的真实性。通过对供应链相关贸易相关的基础材料——合同、发票、单证、资金等信息进行完整记录上链,可及时共享各类数据。利用区块链的实名认证、交叉验证身份准入、鉴证等,可保障数据来源可信;多级加密、签名验证等技术特性,可保证数据安全。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交叉验证的手段实现对贸易数据真实性的验证,可以有效降低减少线下真伪的校验和风控成本,构建全新的信任机制和高效协同机制,有效支撑供应链金融服务覆盖供应链上的多级企业,尤其是处于末端的中小微企业。

随着技术的普及,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探索方兴未艾。例如:浙商银行于2017年与趣链科技合作推出应收账款链平台,平台采用“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可办理应收账款的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业务,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电子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盘活了原本流动性较差的应收账款资产;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基于区块链的可信仓单,集仓单质押、处置、交易、风控锁价于一体的全国首创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

作为金融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区块链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构建区块链的初心是赋能产融发展,通过发挥区块链构建数字信任的作用,构建新型组织关系,打造产业链金融创新服务范式,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发展,助力打造开放、共享、绿色、高效、可信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真正解决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多方实际痛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作者系趣链科技CEO

债权融资是什么?

债券融资的定义: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

债权融资的特点:

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债权融资的优势:

银行具有信息收集的优势。银行有条件、有能力自己收集分析企业投资、经营、分配、收益的状况,同时能在一个比较长的期间考察和监督企业,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出现。

银行具有信息分析研究的规模经济特点。一方面,银行收集同样的信息具有规模经济作用,另一方面,分析大量信息本身也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在长期“专业化”的融资活动中,金融机构发展了一套专业的技能。

银行对企业的控制是一种相机的控制。债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能够清偿债务时,控制权就掌握在企业手中,如果企业还不起债,控制权就转移到银行手中。

债权融资在企业投资与经营方面的不足:

股东存在着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到自己手中的激励,手段有两种,其一是利用股权政策逃债。在投资无法改变的情况下,股东及经营管理者可以将负债筹集到的资金作为红利支付的来源,分配给股东;而在投资政策可以变更的情况下,股东及经营管理者就有可能削减投资,增加红利。其二是资产替代行为(asset substitution effect)。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经营管理者有可能在投资决策时放弃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项目而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替代行为,使债权人面临过大风险。

股东及企业经营者有可能出现因债务超过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而言有利的项目的投资不足现象,从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

由上述分析表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在风险控制上各有优势,但两种融资方式对企业经营风险,从而对金融体系风险的控制上都存在一定缺陷。负债融资有利于抑制企业因股权融资而引起的经营管理者道德风险,但却有可能导致股东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因此,为建立经营管理者和股东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的负债融资额必须选择在使这两种类型的道德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水平上。单纯倾向于某种融资方式的选择,并不能达到金融风险控制的目的,只有两种方式的合理选择与组合,才能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增加保证机制。

债权融资是怎么回事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

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需要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偿还本金。股权融资则指企业通过出让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原文链接:https://211585.com/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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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6-30 01:07:14  回复
等难题;通过区块链技术来优化普惠金融生态圈的生产关系,加快提升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能力。根据工商银行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金融应用发展白皮书(2020)》,供应链金融是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及与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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