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行长献花慰问贵金属营销的词条

文章简介:

贵金属纪念币的发售原则

1、贵金属纪念币的发售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贵金属纪念币的发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发行公告。发售时应配发鉴定证书(熊猫普制金币除外),证书上应标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名及中、英文字说明,证书说明内容包括:纪念币的发行部门、铸造厂家、经销单位、正背面图案介绍、规格尺寸、成色、重量及发行数量、发行编号等。贵金属纪念币由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贵金属纪念币零售企业或国外钱币经销商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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