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入融资利率范畴有借款逾期-融资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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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逾期利息怎么算的

你好,融资融券利息收取方式:1、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一是利息,全国统一,融资年息8.6%,融券年息10.6%,融一天的话除以360,以此类推。二是交易佣金,这个各个证券公司不同,有的是万8,有的是和原来帐户佣金一样,具体可和客户经理沟通下。至于比例,要看批给你的信用帐户的额度是多少,一般来说,50万资产(含股票)可以批30万的额度。2、融资融券收费跟普通账户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资融券客户的授信期限最长只有半年,而且,最终是按照客户实际借贷时间来计算费用的,例如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后,持有了10天就卖出了股票(卖出股票后资金自动归还给券商),那么将只计算这10天内的利息。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3、融资利息=实际使用资金金额×使用天数×融资年利率/360。融券费用=实际使用证券金额×使用天数×融券年费率/360。实际使用证券金额=实际使用证券数量×卖出成交价格。实际使用天数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T日实际使用开始收取,还款当日不收取;交易过程中T+0使用公司融资融券额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额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费用。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逾期,借款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怎么计算?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怎么说的?

法定最高年利率24%。

24%~36%为自然债务,法院不保护、不反对,多出24%的部分,支付了的不能要求退,没有支付的可以不支付。

36%属于高利贷,超过24%部分利息不支持。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2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12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只返还本金。

第八条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第九条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拓展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1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融资逾期利息怎么算

你好,融资融券利息收取方式:1、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一是利息,全国统一,融资年息8.6%,融券年息10.6%,融一天的话除以360,以此类推。二是交易佣金,这个各个证券公司不同,有的是万8,有的是和原来帐户佣金一样,具体可和客户经理沟通下。至于比例,要看批给你的信用帐户的额度是多少,一般来说,50万资产(含股票)可以批30万的额度。2、融资融券收费跟普通账户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资融券客户的授信期限最长只有半年,而且,最终是按照客户实际借贷时间来计算费用的,例如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后,持有了10天就卖出了股票(卖出股票后资金自动归还给券商),那么将只计算这10天内的利息。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3、融资利息=实际使用资金金额×使用天数×融资年利率/360。融券费用=实际使用证券金额×使用天数×融券年费率/360。实际使用证券金额=实际使用证券数量×卖出成交价格。实际使用天数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T日实际使用开始收取,还款当日不收取;交易过程中T+0使用公司融资融券额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额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费用。

纳入融资利率范畴的有哪些

融资利率的范畴一般包括银行利率和证券利率。利率,商业银行存贷款的最高利率等,融资利率是由这些利率作为参考来决定的。金融是金融市场上买卖的对象。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通过市场竞争的原则形成金融产品的价格,并最终完成转化成交易,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并形成混合产品的价格就是金融产品的利率,也称为一体化利率。

专项融资贷款专列是省发改委和省内部分金融机构为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贷款,重点抓好2020年全省重大复工复产项目、全省重点项目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有五类贷款专列支持,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水利、特高压、供电、供气、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包括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老居民区改造、“菜篮子”、重点行业扶贫项目等;环境保护项目:包括生态修复与改善、长江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清洁能源等项目;产业重点项目:包括重点领域实验室、科研开发关键技术、锂电池制造、特色装备制造、产业链延伸等。数字经济项目: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平台经济、智慧城市、医疗等项目。

对融资列车支持的项目,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信贷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支持,重点项目按规定减免费用。在项目建设期间,省发改委对专项贷款列车支持项目给予省级预算贷款贴息补贴支持。同时,建立融资贷款专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项拨款,严禁挪用挪用专项贷款。

拓展资料:融资利率:金融是金融市场上买卖的对象。供需双方通过市场竞争的原则形成金融产品的价格,最终完成交易,达到融资的目的。而理财产品的价格就是理财产品的利率,简称理财利率。

融券成本是根据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融券品种比率乘以融券当日的市场价值和占用天数计算的。投资者偿还证券借款时,证券公司将从投资者信贷资金账户收取证券借款费用,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融资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符合融资融券交易合同中的约定。


原文链接:https://211585.com/5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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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拓展资料: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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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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