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哪些?
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科技型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工程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以及咨询服务等。
机构设置
职能部门
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人事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科技管理处(总工程师办公室)
财务处
基建条件处
行政与资产管理处
业务部门
农业与农村规划研究所
农业发展与投资研究所
农业资源监测站
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
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
设施农业研究所(畜牧工程研究所)
农业工程标准定额研究所
农业建筑工程研究所
农业工程科技信息中心
中国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培训中心
院属企业
北京中宇瑞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挂靠单位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秘书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农业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修志、信息、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厅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组织人事处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自治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相关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厅属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三)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自治区农业执法监察局)
组织拟订自治区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四)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提出有关自治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自治区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拟定自治区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承办国际国内农业会展。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自治区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参与制定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自治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农业项目稽查管理办公室、农业受援办公室)
拟订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研究提出自治区主要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建议;引导自治区农业结构调整;承担自治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承办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扶持自治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的工作;指导、监督厅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指导自治区农业项目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农业援疆受援综合协调工作。
(六)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承办自治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自治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自治区农业教育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处
拟订自治区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治区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自治区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自治区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区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自治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八)园艺特产处
拟订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宏观管理自治区设施农业生产和基地建设,提出发展设施农业的政策建议;指导自治区特色农作物、蚕桑、养蜂、花卉等的生产及结构布局调整;制定特色农作物、蚕桑、养蜂、花卉等生产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参与制定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自治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处
拟订自治区农业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政策;提出促进外向型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办自治区农业涉外事务;承担自治区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自治区农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承办协调管理在自治区实施的与国际合作的农业项目;承办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
(十一)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处
拟订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自治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自治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发展;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每个市的农业委员会干吗的
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定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市政府授权,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监督管理。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8、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
9、拟订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农业科研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建议;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3、 拟订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承担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牡丹江市农业委员会下属机构及职能
党委委员、主任:吴永奎
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勇儒:负责全委安全生产具体指导工作,负责全委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负责与市安委办联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种子管理处、农广校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屈延海: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副主任吴永奎: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业信息中心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海燕:负责全市渔业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蚕蜂技术指导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科学研究所、蔬菜科学研究所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农委办公室:负责农委安全生产的综合、指导等全面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项内容的落实、督查、督办工作。
农委渔业科:负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农委生产科:负责农业生产安全指导工作。
农委经济合作办:负责农委新招商引资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牡丹江市农业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的厅领导
杜正彬: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民政厅和社会组织工委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信访室)。
赵俊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张成军: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主持社会组织工委日常工作,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福彩中心、民间组织促进会。
娄晓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规划财务处、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负责宁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联系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安置农场、慈善总会、殡葬协会。
王凤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救灾处、社会救助处、减灾中心,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联系救灾救济协会。
王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处、地名办、黄河善谷建设,联系地名学会,协助厅长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信访室)
李雪芳: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厅机关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室。
李治贵:厅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主持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赵俊新副厅长分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联系自治区老龄协会。
沈克尼:厅巡视员
协助赵俊新副厅长分管双拥办。
徐福清:厅副巡视员
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协助赵俊新副厅长分管军休中心。
王金宝:厅副巡视员
协助厅长分管机关党委,协助赵俊新副厅长分管人事与老干部处(社会工作处)。
发布于 2022-07-02 02:59:51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2 00:18: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