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
1、第二十一条 [金融业发展规划]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金融业发展规划,征求人民银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根据《条例》,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权益类交易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等。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促进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十七条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地方金融组织的类型、经营规模、风险状况等,明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5、为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率,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此,酝酿了三年半的《条例》迎来了落地。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小贷公司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小贷公司 为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率,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贷款规模和小贷公司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也是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整治的结果。
公司发放的贷款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促进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二条 [金融业发展扶持机制]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支持金融创新、金融人才引进培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培育发展、金融环境建设。
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会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也在加速推进,明确区域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加码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
其他省市方面,2019年一年之内已有两省市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正式落地,分别为《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这两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均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于 2023-12-05 17:32:47 回复
发布于 2023-12-05 16:26: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