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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对孩子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
你们在一起11年了,你都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我不管你们是处于什么原因,但毕竟11年了你都没给你老婆名分。我觉得你是一个极不负责的男人。你老婆说她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她的话也是不负责任表现;无论如何你们已成为事实夫妻。对孩子也不管不顾离开一年多,我想有两个原因:一,她是在逼你做一个决定;二,这11年来她对你真的已经失望了。你如果想挽回孩子的妈妈,实际你非常清楚你应该怎么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看完丈夫的聊天记录我决定离婚,孩子却哭着不让,该怎么办?
在我把老公手机里面的聊天记录全部都翻完了之后,终于下定决心要跟他离婚了。我们坐在客厅里面谈了很长的时间,老公一直表示他不愿意离开,但是我的态度却非常的坚决。这个时候儿子从旁边冲了出来,他好像早就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事情,然后就哭着让我不要离。
每当别人说,夫妻之间不要去看对方的手机,我都是当成一个笑话来对待的,因为在我的心里觉得老公永远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当年在大学里头他足足追了我三年的时间,可以说是相当的专一。结婚之后更是靠着我娘家的财产为他开办个公司。
在所有人的心中我们都算得上是一对模范夫妻,自从儿子出生之后,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变得更加亲密了起来,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维持下去,一直到某天晚上老公的手机亮了一下,我在屏幕上看到了想你这两个字。
这么多年以来我跟老公之间一直是彼此信任的,所以他的手机密码我也知道,你说我把他的手机拿了过来,在那个凌晨翻完了,他和女员工之间所有的对话,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他和这个女人已经在一起有一年的时间了,并且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现在我一心只想离婚,带着自己的财产走,可是儿子却说什么都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非常同情这位女士的遭遇,类似的故事我们已经看过很多了,相信你们两个当初之间的感情曾经是深厚的,而且如果没有看到聊天记录的话,或许丈夫会把这件事情永远隐藏下去。可能你会觉得很奇怪,明明老公都已经有了新欢,为什么却拒绝离婚?
第一,社会舆论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对于那些出轨的男人从来是不留情面,所以他不愿意背上这样的骂名。
第二,家庭的原因也相当的重要,你也说了老公当年就是靠着你家里面的钱才能够发迹。如果失去了你这样的靠山,他接下来的事业不会好到哪里去。
第三,男人很能分得清楚什么样的女人只是用来寻求刺激,什么样的女人是可以当老婆的,因此他和这个女员工不过是一时的激情,从来没有想到过破坏家庭。
虽然我们一般都不会劝别人分离,但是面对这样一个丈夫,你所应该做的并不是去关注儿子的心情,而是首先保全自己的利益,在这段婚姻当中你已经失去了太多了,而且给这个男人提供了那么多的帮助,他却并没有感激,反倒是有了外心,你可以这样尝试。
第一,跟儿子好好地谈一下,告诉他就算是父母分开了,也仍然是很爱他的,不要让孩子因为这方面的事情有心理阴影。
第二,及时处理好财产方面的问题,把该属于自己的全部都拿回来,一点都不要给这个男人留下,让他去找他的女员工看看这种一时的刺激会给他的人生带来多大的好处。
各位读者对于这位女士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留言,大家一起帮帮她。
网上一闹离婚夫妻的聊天记录引热议,网友们关注的焦点是什么?
近日,在网上流传出一对夫妻要闹离婚,并且把聊天记录截图晒出来,闹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孩子太难管了,网友看到以后表示:结婚以后可不能要孩子、还好我没孩子等评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则为婚后带孩子的问题成为困难,在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 丈夫在安慰妻子以后说回去好好收拾小孩,妻子回复又没动静肯定又去调皮捣蛋了,这一聊天记录截图晒出来以后,网友评论孩子可能只是一个意外,夫妻二人恩爱,吃了一波狗粮。没想到如此恩爱的夫妻,却让孩子搞得头疼。
这也引起很多有孩子家庭网友的共鸣,纷纷表示孩子太难带了,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要全神贯注的在他们身上,只要人见不到了,待会指定能作妖。因此在面对这种情况下,要对孩子进行恰当的管教,首先不能打骂孩子,孩子犯错是肯定的,不要太过于冲动,家长也要去理解小孩子的想法,过度打骂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创伤,从而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在孩子犯错时,第一时间就要让他明白他自己犯错了,并且告诉他犯错的后果,要让孩子有一个自我检讨的过程,这也是能够让孩子养成一个明辨是非的心理。同时父母也要教导孩子,犯错就要认,不能掩饰所犯下的错误,在承认错误之后积极改正才是处理事情的正确方式,不能够逃避责任,以免孩子再犯下同样的错误。
一个人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但童年中都犯过错误,父母都会对其进行批评,这也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所做的是他们力所能及的,在孩子犯错后很多家长都表明可以原谅孩子,希望孩子们可以健康成长,让自己的父母少操心。
夫妻不和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协助配合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子女,当事人可以起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可以申清对其执行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发布于 2022-12-24 22:13:05 回复
发布于 2022-12-24 22:45:25 回复
发布于 2022-12-25 02:31:11 回复
发布于 2022-12-24 22:20: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