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能不能担任财务主管-公司的主管财政部门

文章简介:

请问政府部门的办公室主任能兼任部门会计吗?

作为政府机关的财务部门应当是独立机构,一般由政府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有的地方政府机关人力资源比较紧张,让政府办公室主任作为分管财务室的领导也未必不可。但是一旦该办公室主任是分管领导,就不能担任财务室的两个重要角色,一个是主办会计,一个是出纳。因为该三者的角色实际上是形成一种相互钳制的关系。管钱的不管帐,管账的不管决策,管决策的不碰记账,更不沾金钱。否则,政府内部的财务管理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等有关规定。

下属事业单位法人能兼任主管部门财务人员吗?

不可以的。为了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的现象,不但事业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法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也不可以担任会计主管。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2019.3.14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在财务管理上有什么规定?

市政府规定:单位“一把手”不得分管财务。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单位“一把手”不得分管财务。

《通知》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不得亲自分管财务,但应经常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财务审计或自查自纠,逐步实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通知》还规定,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收入专户。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入过渡账户,不得将预算收入滞留收入过渡账户,更不能将财政性资金转至账外私存私放,或以其他名义搞公款储蓄或公款私存。违者一经发现,将依法追回私存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在工程建设中,凡工程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峻工后,应及时报送市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位依据审计结果办理竣工决算。未经审计,不准办理竣工结算。《通知》强调,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禁随意调整资金项目、截留项目管理费、改变资金用途和资金拨付不及时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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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部的财务管理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属事业单位法人能兼任主管部门财务人员吗?不可以的。为了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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