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 1、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 2、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 3、论如何加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 4、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 5、商业银行的管理方法
-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早期是作为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诞生的,它是属于微观经济理论的一个应用学科。直到今天,不少的学者还是认为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理论、生产理论、市场均衡理论及生产要素价格理论为财务管理学提供了理论基础。然而在它发展了百余年的过程中,至今仍未找到统一的概念。其中一个是:财务管理是研究企业货币资源的获得和管理,具体地说就是研究企业对资金的筹集、计划、使用和分配,以及与以上财务活动有关的企业财务关系。(《财务管理》,卢家仪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传统意义上的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无疑有着与人类生产活动同样悠久的历史,但现代意义上的财务管理无论就时间还是就理论发展而言,都只是近百余年的事情。旧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育的不完全,以及新中国长达30年的计划经济制度,使得我国近、现代财务管理的实践与理论发展在总体上显著地落后于发达国家。为此,欲知近、现代财务管理的内容构架及其发展过程和趋势,我们就不得不首先从西方谈起。
早在15世纪,商业发达的地中海沿岸城市就出现了有社会公众入股的城市商业组织。商业股份经济的初步发展,要求企业做好资金筹集、股息分派和股本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尽管当初尚未在企业中正式形成财务管理部门或机构,但上述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性确已在企业管理中得以凸现。到了20世纪初,由于股份公司的迅速发展,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如何为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加速企业发展筹措所需资金的问题。故在这个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就是筹资财务问题。1897年,美国财务学者格林(Thomas L.Green)所著的《公司理财》,被学界认为是筹资财务理论的最早代表作。其后的如1910年米德(Meade)的《公司财务》、1920年斯通(Arthor Stone)出版《公司财务策略》。由于这一时期西方资本市场发育日趋完善,各种金融机构的出现和金融工具的使用,加上企业扩大规模的需要促使财务管理学研究企业如何利用普通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来筹资;金融中介如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在公司筹资中的作用。当时财务管理的侧重就是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描述和讨论。
20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企业的破产、清偿和合并成为财务管理研究的主要问题,以及是对公司偿债能力的管理,这一时期的财务管理的重心是企业与外部市场之间的财务关系处理。这为企业财务状况的系统分析及对资产流动性分析打下了基础。
20世纪50年代是财务管理划时代的分界线。1952年,美国著名财务学家哈里•马可维兹在《财务杂志》上发表的《资产组合的选择》一文,奠定了投资财务理论发展的基石。该文连同其后陆续产生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以及套利定价理论等,共同构成了当代投资财务理论的基本框架。基与此,这一时期的财务管理焦点开始从外部转向内部,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成为公司管理的重心。而我们所熟悉的现金流折现方法用于资本预算分析及金融资产的定价就是由这个时期开始的。此外,计算机技术首度易用于财务分析和规划,以及现金、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的日常管理,各种计量模型也得到了日益广泛的使用。故有人评价:50年代以前的资本结构理论被称为“早期资本结构理论”,而50年代以后形成的以MM理论和权衡理论为代表的资本结构理论则被称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
到了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财务管理的重心又重新从内部向外部转移,资本结构和投资组合的优化,成为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统计学和运筹学优化理论等数学方法引入到财务理论研究中。这一时期形成的“资产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期权定价理论“为评价企业的价值,研究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奠定了基础,形成了近代财务管理学的主要理论枸架,并使财务管理中的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资本结构和股息策略决策均建立在可靠的实证理论之上。
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财务管理学进一步研究不确定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以及通货膨胀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已有的理论进行完善,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修正,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但也正是由于通货膨胀和利率的多变,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企业的集团化与国际化等,都无不在推动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和变化。因而产生更为细分的财务管理如:通货膨胀财务管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国际企业(跨国企业)财务管理、企业并购财务管理等都是在此时发展的。
以上是西方财务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我们的回顾可以看到理论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进步的。西方丰富而先进的财务管理理论值得我们的借鉴和学习。在立足于发展本国财务管理学科发展的问题研究上,我国不少的专家学者们各有各自的看法,而他们各自的看法我们都可以从教科书上感受得到。有认为全盘西化、原封不动照搬西方财务理论的;也有坚持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取得财务成果便以之为然的;更有还不能把财务管理正确定位,把它当成是金融的等同、会计的依附的。以上几种看法,都是以偏盖全的。对待任何一个学科的正确态度,都是既要继承,也要发展的。在新的体制环境下,我们是需要继承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以取得的财务管理成果,大胆借鉴外来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和融合,取其合理因素加以实践运用,这样才能达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良好效果。
在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取得巨大成就,经济腾飞、人民安居乐业的同时,我们又同时感到科学管理应用于日常工作的日益重要性。在席卷全球的商业浪潮、日益细密的国际分工的情况下,管理科学无疑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吸取我们改革中的经验教训,例如冷静地思考巨人集团为何倒下、太阳神为何覆水难收、以及不久前黯然落幕的健力宝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法人权责不明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盲目投资,没有对项目的科学财务预测和对产品的有效成本控制等。归根到底就是没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打造新一代的理财人,尤其是中国上市公司所追求的广义上的理财:既做好企业“内部”核算与控制工作,又要面向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做好包括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在内的“外部”理财工作。这就必然要求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与之相适应。正是这一趋势,1998年由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在大幅度削减专业数量的情况下,新设了财务管理专业,为打造属于21世纪新时期的未来首席财务官(CFO)而作出巨大的努力。
面对信息万变的年代,财务管理学显得青春而有活力。现代商业文明所提供的存在条件使到财务本身能有一角力之地,正如学者专家所说,我们期待……我们渴望……新一代的CFO将在中华大地上升起。
到了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财务管理的重心又重新从内部向外部转移,资本结构和投资组合的优化,成为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统计学和运筹学优化理论等数学方法引入到财务理论研究中。这一时期形成的“资产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期权定价理论“为评价企业的价值,研究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奠定了基础,形成了近代财务管理学的主要理论枸架,并使财务管理中的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资本结构和股息策略决策均建立在可靠的实证理论之上。
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财务管理学进一步研究不确定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以及通货膨胀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已有的理论进行完善,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修正,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但也正是由于通货膨胀和利率的多变,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企业的集团化与国际化等,都无不在推动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和变化。因而产生更为细分的财务管理如:通货膨胀财务管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国际企业(跨国企业)财务管理、企业并购财务管理等都是在此时发展的。
以上是西方财务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我们的回顾可以看到理论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进步的。西方丰富而先进的财务管理理论值得我们的借鉴和学习。在立足于发展本国财务管理学科发展的问题研究上,我国不少的专家学者们各有各自的看法,而他们各自的看法我们都可以从教科书上感受得到。有认为全盘西化、原封不动照搬西方财务理论的;也有坚持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取得财务成果便以之为然的;更有还不能把财务管理正确定位,把它当成是金融的等同、会计的依附的。以上几种看法,都是以偏盖全的。对待任何一个学科的正确态度,都是既要继承,也要发展的。在新的体制环境下,我们是需要继承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以取得的财务管理成果,大胆借鉴外来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和融合,取其合理因素加以实践运用,这样才能达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良好效果。
在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取得巨大成就,经济腾飞、人民安居乐业的同时,我们又同时感到科学管理应用于日常工作的日益重要性。在席卷全球的商业浪潮、日益细密的国际分工的情况下,管理科学无疑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吸取我们改革中的经验教训,例如冷静地思考巨人集团为何倒下、太阳神为何覆水难收、以及不久前黯然落幕的健力宝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法人权责不明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盲目投资,没有对项目的科学财务预测和对产品的有效成本控制等。归根到底就是没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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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2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一、《实施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城市商业银行。
二、城市商业银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
三、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按《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并根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辅助帐,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城市商业银行应在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省辖市国税局、省国家税务局报送季度、年度会计报表。上报年度会计报表时应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
城市商业银行采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四、城市商业银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五、城市商业银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及出售净损失、坏帐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由城市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经有权国税机关批准后,准予在有关费用中列支,并准予税前扣除。
(一)城市商业银行应对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等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划清责任,及时造列清册,分别处理。
(二)城市商业银行当期发生的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及出售净损失,应于年度终了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填报《财产损失审批表》连同资产盘存资料及有关证明各一式三份,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按下列权限审批予以列支并准予税前扣除:
1、城市商业银行发生的投资损失、坏帐损失每笔在30万元(含)以下的,由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投资损失、坏帐损失每笔在30万元以上的,逐级转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只能在被投资企业进行弥补,不得作为投资损失冲减城市商业银行的应纳税所得额。城市商业银行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及出售净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单项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省辖市国税局审批;50万元以上的,逐级转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3、对属于经批准已在成本中列支的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不再计入营业外支出,由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后,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备查簿中的有关资产;毁损、报废资产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六、城市商业银行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以及随同计算网络购进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其中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主机、交换机、路由器、调制解调器、集线器、服务器等网络设备。
单独购置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约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推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五年内 平均摊销。
七、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对技术进步较快和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计算机网络设备、运钞车、ATM自动存(取)款机等固定资产,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批后,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八、城市商业银行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装修费)按实际发生数,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后,据实列入成本。其中:对单项修理费用在50万元(含)以下的,经城市商业银行审核后,由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5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后,逐级转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已在成本中列支,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机器、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设置备查帐簿。
九、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十、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由支行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向所属支行提取(分摊)管理费。支行按规定上交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城市商业银行提取(分摊)管理费的具体办法可按苏国税发(1997)168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十一、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宣传费、代办储蓄手续费和业务招待费一律按有效支出凭证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十二、城市商业银行为安全防范需要而购置的监视装置,包括摄像头、录相机、画面分割器、监视屏控制台、线路以及安装费,经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后可在安全防范费中列支。
十三、城市商业银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其中耐用年限不得短于五年。
城市商业银行因业务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用房、汽车、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凭租赁发票、合同、协议,经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据实列入成本。
十四、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
十五、对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款项应及时转入营业外收入,应付款项的挂帐期不得长于三年。但对商业银行向固定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的回单箱等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已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应付帐款在以后年度支付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十六、城市商业银行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奖金支出)的5%的比例发放的奖金,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准予在税前扣除。亏损的城市商业银行不实行税前提取奖金的办法。
上述奖金不得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十七、年度终了时城市商业银行可按年末贷款余额(扣除委托贷款、以国债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的1%差额提取呆帐准备金,转入次年使用。年度中间收回已核销贷款呆帐致使准备金余额超过年末放款余额的1%的,当年可不予冲回,结转至次年使用。对实际核销的呆帐贷款超过呆帐准备金的部分,当年可全额补提呆帐准备金。但缴纳所得税时补提的呆帐准备金部分应作纳税调整,统一计算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八、城市商业银行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抵押品、质押品的计价净收入(抵押品、质押品计价价值扣除取得抵押品、质押品的费用后的净值)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将抵押品、质押品的净收入转入有关资产帐户,同时冲减贷款本金与应收利息。具体按《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二)抵押品、质押品拍卖、变卖的净收入(抵押品、质押品净收入扣除拍卖、变卖费用后的净值)与抵押品、质押品计价净收入的差额,按以下规定处理:
1、拍卖、变卖净收入低于计价净收入的差额部分,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2、拍卖、变卖净收入等于计价净收入时,不作帐务处理。
3、拍卖、变卖净收入高于计价净收入时,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十九、呆帐贷款的核销办法、审批权限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前,仍按苏国税发(1997)562号文件规定办理。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略)
论如何加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1)商业银行要加强财务核算
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是以价值形式反映和监督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内部各核算单位生产经营过程的劳动消耗、物质消耗和资金占用及其经济效果的方法。
财务核算的作用:
其一,它用一系列价值指标为考核和评定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内部各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成果提供了系统和完整的资料。
其二,通过财务核算程序对商业银行内部各核算单位的管理服务过程的活劳动消耗、物质消耗和资金占用等实施有效的监督。
其三,通过提供现状及未来的各种经济信息,使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并尽快采取措施,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商业银行财务核算方法,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设置与运用会计科目,以便对各种业务进行分类。复式记账,既每一项业务发生后,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中相互关联地进登记。②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确保记录的可靠、完整、合理、合法。登记账簿,确保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经济活动。③成本计算,在计算经营过程中全部费用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确定各个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财产清查,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查明财产物质、资金的实有数额和占用情况。编制会计报表,以一定的表格形式,定期总括地反映商业银行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商业银行财务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要按财务核算单位和部门分别建档核算;会计账目要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要明确核算时效;实现规范化核算;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的空白凭证,并由主管会计清查核实,定出核算制度。
(2)加强商业银行财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记录的填制、审核、管理工作,规范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特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在集贸市场购买农副产品,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地址、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凡商业银行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合法票据。原始记录填制人按会计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逐项填制,由填制人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保证所填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开具无经济业务的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或减少金额开具票据。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执行规定,严把报销关口,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水平
报销规定是提高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报销支出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和核心内容,是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和效率的有力保障。报销规定对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建筑物修缮等五项费用和政府采购、发票管理等两项规定,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强调合法性,提高操作性,明确指导性。
报销规定是提高报销行为透明度的有力举措。报销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商业银行采购规定。通过商业银行统一采购管理杜绝擅自采购和避免重复购置,节约财政支出,防止采购环节的不正当行为,增强采购行为的公开透明度。
(4)推进财务管理降成本增效益
一是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报账行为、减少会议数量和出差次数、简化会议形式、减少及压缩会议规模等方式,组织人员对“备用金”台账中已完成业务备用金及时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二是细化可控费用,及时发现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超进度、超预算、超定额支出。同时,对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可控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向将有可能超支的部门提出警示,合理安排剩余费用。
三是协同配合,力求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做好各项费用的跟踪分析,积极配合各相关部室,及时准确提供各部门费用的预算完成情况,协助各单位做好降本增效工作。
同时,为控制成本,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商业银行应该要求各部门对可循环再用的消耗材料做到循环再利用,并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倡导无纸化办公,以实际行动推进双增双节活动向深入开展。
(5)强化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应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娴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有些财务人员仅凭一张文凭混饭吃,没有不断学习,很快就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导致最终被淘汰。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强化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特别是当今社会商业银行财务工作已从电算化发展到信息化,财务人员只有不断强化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的培训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
(6)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要实现“两个延伸”
一是由单纯的财务管理向全面管理延伸。要努力适应财务工作职能的延伸拓展,在开展传统财务工作的同时,自觉在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找准定位和着力点,在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情况下,把价值管理的职能、手段渗透到财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支持业务部门发展的同时,为财务自身的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二是由事后管理向事前控制延伸。财务部门作为参谋助手,必须超前思维、主动出击,准确了解商业银行重大的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抓住生产经营的工作重点,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提早谋划、事前预测上来,争取主动权,增强预见性,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
总结:
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也关系到商业银行经济管理水平。要注重实践,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促进财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行为,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信用社)。第三条 银行、信用社应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银行、信用社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银行、信用社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本银行、信用社财务管理需要的具体规则或操作规程。第五条 银行、信用社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配比原则。银行、信用社在确认当期收入与成本、费用时,凡同一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按相互配比的原则,在该期内确认,不得提前或滞后确认。
(三)历史成本原则。银行、信用社各项财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或增值,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银行、信用社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银行、信用社成本、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别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期全额计入成本、费用,应当按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五)合理性原则。银行、信用社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方法,应当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六)一贯性原则。银行、信用社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变更前一年度,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程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第六条 银行、信用社的财务部门应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努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第二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七条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银行、信用社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第八条 银行、信用社设立时必须有法定资本。法定资本是银行、信用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实收资本是指银行、信用社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部分。
银行、信用社收到的投资者实缴的出资额,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信用社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第九条 银行、信用社的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集体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一)国家资本金,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银行、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二)集体资本金,是指银行、信用社以前年度的积累(指国家历年减免的税款和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作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金。
(三)法人资本金,是指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银行、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四)外商资本金,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其资产投入银行、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五)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个人,如个体户、城市居民、银行、信用社内部职工等以其合法的财产投入银行、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第十条 银行、信用社可以采取吸收现金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银行、信用社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股票面值计价,以其他形式投入的资本,应按实际投入数额计价。
商业银行的管理方法
一、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是以货币和信用为经营对象的金融中介机构。
商业银行的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组织和营销。
商业银行的管理是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控制与监督。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原则
安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
二、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经营的组织:业务运营
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市场营销
负债经营
贷款经营
中间业务经营
理财业务经营
三、资产负债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产生和发展是随着西方商业银行的出现而不断推进,该理论始终围绕商业银行的三大经营目标(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展开。
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理:
(1)规模对称原理
(2)结构对称原理
(3)速度对称原理
(4)目标对称原理
(5)利率管理原理
四、资本管理
(一)银行资本的含义与类型
资本是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注入的资金,可以用来吸收银行的经营亏损,缓冲意外损失,保护银行的正常经营,为银行的注册、组织营业以及存款进入前的经营提供启动资金等。
商业银行的资本的核心功能是吸收损失。
在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有三种意义上的资本:
(1)会计资本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
(二)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资本管理要求
在巴塞尔协议中,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附属资本包括一定比例的普通准备、可转债、长期次级债务和资产重估准备,其规模别的超过核心资本的100%,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分别不能低于4%和8%。
(三)我国的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组成。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分别为2.5%和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根据单家银行风险状况提出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四)经济资本管理的内容
(1)经济资本的计量
(2)经济资本的分配
(3)经济资本的评价
五、风险管理
主要策略:
(1)风险预防
(2)风险分散
(3)风险转移
(4)风险对冲
(5)风险抑制
(6)风险补偿
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
(1)风险识别
(2)风险计量
(3)风险监测
(4)风险控制
六、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银行经营活动和资金运动进行的总和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基于价值的管理。
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目标就是银行价值最大化。
财务管理的内容:
(1)成本管理
(2)利润管理
(3)财产管理
(4)财务报告及其分析
(5)绩效评价
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力资源的概念:人口中具有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能力并从事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人们的总称。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概念:为了实现组织目标,由具体的管理主体根据人力资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质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培训、配置、使用、评价等诸多环节的总和。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主要内容:
(1)人力资源规划
(2)员工的考核和任用
(3)人力资源的激励制度
(4)员工绩效评价
(5)人力资源的心理及智能开发
(6)人力资源的环境开发
八、改善和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
(一)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
国有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后,要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提高各银行董事会的战略把握能力和决策能力、加大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强化高管层对全行经营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职能
(2)银行上下要进一步增加统一法人一是
(3)要强化各业务线的管理力度
(4)继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二)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1)全覆盖原则
(2)制衡性原则
(3)审慎性原则
(4)相匹配原则
(三)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最根本的路径就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薪酬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城市商业银行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现行税法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融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第三条 城市商业银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包括迁移、合并、新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终止清算等)应按规定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第四条 城市商业银行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第五条 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应实行外币分帐制,平时以外币记帐,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第六条 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应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财务管理。第七条 城市商业银行财务部门应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测算、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第二章 权益第八条 权益分为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债权人权益即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九条 城市商业银行设立时必须有法定资本,法定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城市商业银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城市商业银行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按法定程序转增部分。
城市商业银行收到的投资者实缴的出资额,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城市商业银行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第十条 城市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股本)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城镇集体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一)国家资本金: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城市商业银行形成的资本金。
(二)城镇集体资本金: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历年积累(指国家历年减免的税款和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作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金。
(三)法人资本金:是指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城市商业银行形成的资本金。
(四)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个人,如个体户、城市居民、信用社内部职工等以其合法的财产投入城市商业银行形成的资本金。第十一条 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吸收现金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股票面值计价。第十二条 城市商业银行筹集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城市商业银行除原城市信用社股东可将其权益折股转入资本外,向新股东募集的资本和原城市信用社股东新增的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股入资。新投资入股的资金必须一次募足到位。第十三条 在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可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城市商业银行的收益或承担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第十四条 城市商业银行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第十五条 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股东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
盈余公积包括城市商业银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第十七条 负债按承担经济义务的期限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1年(含1年)以下的各项存款、各项借入资金、金融机构存放资金、各种应付预收款项以及发行的短期债券和其他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包括1年以上的长期存款、长期借款、发行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包括长期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第十八条 各项负债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发行债券按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高于或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增加利息支出。发行债券发生的各种费用,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发布于 2022-09-02 20:1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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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9-02 17:4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