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 1、财务人员侵占案怎么处理
- 2、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十万以上时间长达一年之久该判什么罪?
- 3、如果犯了职务侵占罪最高会判刑多少年
- 4、单位回款财务人员将回款打到他人账户多长时间为侵占
- 5、财务人员职务侵占罪如何进行量刑
财务人员侵占案怎么处理
财务人员侵占罪的处罚: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十万以上时间长达一年之久该判什么罪?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十万以上时间长达一年之久,该判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要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构成本罪,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还有主观要件。
法律分析
首先是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中这里的单位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私营单位。“其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团体组织,比如说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有医院等。而个体工商户,单纯指从事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从业人员不属于本罪的行为主体。其次是行为内容,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已有,简单来说就是贪污不仅仅是侵占。要满足行为内容规定行为人要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要将单位的财务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要达到六万元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最后是责任形式,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要有不法所有的目的。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构成要件的标准的话,那么行为人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依法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犯了职务侵占罪最高会判刑多少年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务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不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职务侵占罪判刑方面的知识。
职务侵占罪最高判多少年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单位回款财务人员将回款打到他人账户多长时间为侵占
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
从公司财务制度的角度讲叫职务侵占,作为货款代收人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将货款交至公司,你已经占用公款一个月,算是实际意义上的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财务人员职务侵占罪如何进行量刑
财务人员职务侵占犯罪的处理:属于数额较大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数额巨大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布于 2022-07-17 03:24:11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6 22:45:02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6 21:48:11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6 23:20: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