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贸易的增值税风险-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

文章简介:

贸易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贸易融资业务是指服务于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包括信用证(含国际及国内信用证)、托收、汇款、保理等业务项下的授信及融资(包括由此派生的远期结售汇项下授信)业务和本外币非融资类保函项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证、托收、汇款项下授信及融资业务包括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风险参与、进口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议付等。风险包括: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风险,审单风险,资金风险,企业信用风险和银行资信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1.2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代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目前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我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1.3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我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1.4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1.5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我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2 我国商业银行拓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

2.1 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2.2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执行授信额度管理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风险特性

! Y9 a) ^, y# C 1、业务特点和风险特性 6 U5 O+ p( C+ Z9 o% A

由于绝大多数产品在充当支付手段的同时具有授信或融资职能,兼具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特点。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贷款业务相比,在产品特点、风险特性和风险识别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授信风险的控制不仅需要审查客户的资信,在实务中更强调对第一还款来源(产品的自偿性决定)的风险控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把握具体贸易背景、控制操作性风险来实现,同时面临操作和授信双重风险。! t \# G! Y ?% U8 c

另一方面,国际上有一系列规则与惯例,为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为接受且相对独立的准则,操作风险相对较低且可控性强。结算授信和贸易融资虽然涉及客户信用风险,但其专项用于特定的贸易活动,期限短,而且通常有应收账款或货权做为还款来源或保障,从整体上看属于“自偿性”强的低风险业务。. r- t1 x- F9 ?+ ?

% r" S" _/ k3 M/ F6 A. n0 i: _3 H 2、Basel银行监管委员会对表外业务的风险度(风险的相对程度)的划分; ?* ^# P# G4 h- |$ d! ^( ?* Y

全险:指该工具是一种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其信用风险与同一交易对手的表内风险相同。

" Q5 Y8 ^( F- r9 N7 h 中险:指信用风险较高,但其他条件较佳,因而尚未达到全险。跟单信用证:期限短、抵押品能够提供部分保障、相对优良的清偿状况,在操作时可以将它归入中险类。保函、赔偿和履约保函原则上与担保基本相似,其信用风险完全在于第三者(银行客户)的履约能力。但它们通常并非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它们支持的并不是现存的金融债务,而是客户履行其正常商业义务的能力,而且它们有时是与特定合同相挂钩的。这种业务总的说来并不会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因而可以被归入中险类。. `% x3 W# Z; q: j7 b3 `2 A5 E

然而,一些保函和赔偿具有担保的特性,因而应被视为信贷替代品(全险)。

- ~9 H+ a' {7 C* L6 ^% y* _8 n低险:信用风险较小,但不可忽视。

( ^1 w6 t+ a9 a# H8 k9 @' q0 J3 Q6 d# G0 |# |% ^8 S

3、Basel协议中对上述业务的风险分类、权重计算标准0 r0 B3 D' y$ u' w4 c+ B! R: M4 B

u$ j! w" R N1 L1 Z+ { 项 目 信用转换系数7 D4 @9 ~) A3 `# V' G2 A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100%9 a3 u p5 j! b7 [, ^9 N- D+ T" x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50%' J x% c9 t E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 20%

6 u2 E/ I3 G1 L3 P/ `承诺

8 d1 _5 c# M1 d 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0%+ ~0 g4 g0 z* i/ l* d

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0%

' g" e# J+ `$ W! c( @1 ^3 V0 C { 其他承诺 50%

B. \- t! K4 P z( Y A. h. a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100%

. H5 h9 ^1 {7 ~3 z) o5 R* f$ B9 {

上述表外项目中:9 X6 ^" G5 g, D+ ]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 ?1 g, x; E! C! f8 `* O%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 H5 E. W4 o$ J- U% l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4 t- i8 E: R% ]! W

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包括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 E6 Y s9 A, M" B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N+ f Z* I: h4 e" K: ^$ E6 g1 z

0 ?" Y3 A" H) e

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

贸易融资产品贸易背景真实性关键风险点有哪些

1、合同的真实性。对贸易合同的审核,主要从合同本身的真伪辨别;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金额与企业规模是否具有合理性等方面。

2、发票的真实性。应及时收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并查看购销双方、金额及用途是否一致;查验发票的真伪

3、往来款项的真实性。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资金结算业务往来。

4、看企业是否按照购销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期购进,有无套取资金和抵押贷款的情况,产品销售市场如何,销售货款是否按计划转存。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是否相符。

为什么禁止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

因为有些国有企业会从事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

融资性贸易是近年来广泛存在的一种贸易形式,实践中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给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带来了许多风险和挑战。为加强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研究,2015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与北京某事务所共同完成了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课题报告。

报告分析了我国融资性贸易的发展现状、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介绍了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及主要形式,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分析了融资性贸易的商业、法律风险,提出了企业防范和应对融资性贸易纠纷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签约前的资信调查、完善货物管理制度、重视合同条款中对于管辖法院的约定、采取资产抵押等方式规避风险,以及采取先行起诉、申请查封财产、采取刑事手段、申请调取对方内部文档等防范措施。课题研究成果对中央企业加强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范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扩展资料

融资性贸易的特征:

(一)融资性贸易以真实贸易的存在为基础。

(二)金融机构在融资性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

(三)融资性贸易多见于大宗商品贸易。

(四)融资性贸易依靠大宗商品本身的价值或未来的交易状 况来保障其安全性。

(五)在融资性贸易中,金融机构的授信理念比较特殊。

(六)融资性贸易的融资方式非常灵活。

(七)融资性贸易采取的融资工具多样化。

(八)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愈发多元化,并呈现国际化趋势。

税局会不会主动查处贸易性融资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会。

1、贸易性融资会构成虚开增值专用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业活动中需要重点防范的涉税法律风险之一。

2、税局在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会主动查出这笔贸易型融资有没有真实业务,如果致使国家被骗税额超过5000元还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原文链接:https://211585.com/22309.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17:16:13  回复
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10:24:15  回复
对优良的清偿状况,在操作时可以将它归入中险类。保函、赔偿和履约保函原则上与担保基本相似,其信用风险完全在于第三者(银行客户)的履约能力。但它们通常并非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它们支持的并不是现存的金融债务,而是客户履行其正常商业义务的能力,而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4 09:18:37  回复
性贸易法律风险防范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扩展资料融资性贸易的特征:(一)融资性贸易以真实贸易的存在为基础。(二)金融机构在融资性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三)融资性贸易多见于大宗商品贸易。(四)融资性贸易依靠大宗商品本身的价值或未来的交易状 况来保障其安全性。(五)在融资性贸易中,金融机构的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