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 1、关于领导强行要求员工进入危险区域工作如何声讨领导作出保证
- 2、单位强迫我干高危工作,找领导领导说他们也没办法
- 3、我如果被安排到疫情高风险地区参加防控工作怎么办
- 4、疫情期间厂里领导逼迫员工去中风险地区拉货违法吗?
关于领导强行要求员工进入危险区域工作如何声讨领导作出保证
第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是你必须要做的,就没必要领导做保证
第二如果是职责范围之外的,是你的能力范围外的,你可以当场拒绝。
第三如果是职责范围外的,是你的能力范围内的,你可以提出具体条件,让领导当众口头许诺。
单位强迫我干高危工作,找领导领导说他们也没办法
首先要破除官僚主义,特权思想,树立敬民、畏民、为民的意识。 今年是民生年,保障与民生之间有何关联?保障就是保障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民生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就是最大的最有效的保障。 一、 生存权和发展权——国家引导经济发展为主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 生存和发展是人的基本权利,在我国被视为首要,第一。生存权和人身权是有区别的。人身权是指人的身体(生命)不受非法限制,不受非法侵犯;生存权是指人有免于因基本生活资料的缺乏而丧失生命的权利。我国把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体中的首要权利给以尊重和保障,客观原因是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前,从整体上说整个国家都没有摆脱饥饿问题,即生存问题。只是在近二十几年中,同志提出改革开放路线以后,我国才从整体上实现了温饱,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就是到现在,以人平生活费元的低标准计算,农村尚有近万人处于温饱线以下,在城也存在多万的失业人和低收入人,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国家必须要把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基本的、最首要的予以尊重和保障。道理很简单,其它的大多数的实现,要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失去了这个前提,权利主体就消失了。主观原因是执政党和国家的性质。党和国家代表利益,当然包括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但并不是没有倾斜,在各种利益矛盾、利益冲突中,党和国家首先要代表、要维护的生存和基本发展的利益和权利。如果没有这一点,党和国家代表利益就会沦为一句空话。我国尊重和保障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应该采取何种基本方式呢?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税收,由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这一权利的实现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经济实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唯一可行的途径。在同志主导下,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这条路线本身就体现了对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这二十余年来,由于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的生活水平极大改善,生存权和发展权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从一种应然权利变为实际享受的权利。即便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以后,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的生存和基本发展问题,还必须主要采取国家扶持、引导这些地区和这部份发展经济的方式。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应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它作为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一个不可或缺并且地位越来越重要的基本方式。 二、 公民权利和权利——国家主导推进权利的发展 公民的权利和权利,是的基本内容之一。公民权利和权利的实现途径,综观世界各国历程,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通过社会对抗的方式,一是国家主导的方式。我国发展公民的权利和权利应该采用国家主导推进的基本方式,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执政党和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通过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专政的国家。中国党是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政党,没有任何党派私利可言,利益就是党的最高利益。发展,发展我国公民的权利,是我国广大众的要求,也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的要求和执政党的主张是高度一致的。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的发 展目标之一是推动文明的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的国家;党的报告也提出要发展,建设文明,继续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丰富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参与,保证依法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事实充分证明,执政党和国家是实心实意推动公民的权利和权利的发展和全面实现的。第二个原因是社会稳定的需要。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又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同志深刻总结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指出稳定是中国压倒一切的大事,没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等什么也谈不上,发展公民的权利、权利当然也谈不上。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我国社会还潜伏着各种深层次矛盾,不稳定的因素尚未根本消除。因此,我国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发展公民的权利和权利,稳定的关键就是必须在执政党和国家的主导下推进公民的权利和权利的发展。 三、 个人——国家尊重个人与集体利益优先相协调 个人,就是人作为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边界之内支配自己行为的权利。与西方文化传统相比,中国文化传统缺乏对个人的尊重。中国党在新主义革命阶段和从事建设的初期阶段,受历史条件的决定,强调个人对组织、对国家的高度服从。在国家转为场经济体制后,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多元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人的自主性、性、选择性、差异性也在增大,国家对个人也越来越尊重,个人的空间越来越广阔。个人爱好、个人兴趣,只要不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国家和社会就给予充分的包容。以文艺为例,人们在文艺欣赏上,可以喜欢这种艺术形式,也可以喜欢那种艺术形式;可以追“星”,也可以不追 “星”;可以追这个“星”,也可以追那个“星”。人们的个人爱好得到了充分尊重,个人选择空间越来越大,这在我国农村也得到了明显的表现。就个人发展而言,国家尊重个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发展自己的最佳途径。我们还应看到,个人的享受程度也与个人素质有关。从整体上看,我国个人素质不是很高,个人空间扩张过度,国家管理又不能跟上,就可能导致滥用,社会混乱,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模式来设计我国的个人空间。与国家尊重个人相应,有限国家、有限的理念在我国上下越来越得到理解与认可。我国文化传统崇拜强势国家,建国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强化职能,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强”理念暗相应合。我国已经用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场经济的特征是充分发挥场主体的积极性,国家要退出一定的社会领域,把它们留给社会自治、个人自治。有限国家()的理念,不仅是指国家()必须依法办事,更是指国家()活动的空间有限,这样才从根本上为个人腾出广阔的空间。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到国家权力在相当时期内不应过分收缩。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个人生活在体之中,个人无法离开社会生活。个人可能和集体利益发生冲撞,集体利益原则上具有优先性。因此,应确立国家尊重个人与集体利益优先相协调的原则。 四、 社会权——国家强化劳动保障和劳动监察与建立、健全以适度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 社会权是一个性概念。对“社会权”,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目的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场合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权,主要指场经济条件下的弱势人受到国家特殊保护和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应怎样尊重和保障的社会权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强化劳动保障和劳动监察,二是建立健全适度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先说其一。在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经济人”,“经济人”的天性是攫取最大利润,压低劳动力成本是取得利润的最便捷方式之一。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依靠雇主的“良心自觉”,而要依靠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我国尚处在场经济的初期,许多私营企业主尚处在原始积累阶段,不择手段积累财富的欲望最为强烈。事实上这些年来,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非常严重。如拖欠工资,压低工资;忽视劳动安全,强迫员工有毒高危作业;强迫劳动,限制人身;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劳动者最基本的休息权利;侮辱员工人格等。我国是国家,我们实行的是场经济,是走“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不能走西方场经济初期“羊吃人”、“血腥工场”的道路。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为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引进“外资”,忽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法。各级及其领导人应该认识到,保障劳动者权益既是保障的重要内容,又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最终也会影响到雇主利益的实现。再说其二。我国经过近些年来的努力,在城镇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扩大覆盖面,不但要覆盖城镇,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将社会保障制度向农村推进。我国的社会保障程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能是适度水平,甚至是低水平,而不可能是高福利。为什么呢?我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国力,二是国情,三是价值取向。国力,我国人平国民收入刚过一千美元,国家财力不允许搞“福利社会”。国情,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是首要目标,我们选择了场经济的发展机制,要调动场主体的积极性,基本方法就是与利益挂钩。高福利是以平等为导向,在我国国情下不利于场主体积极性的发挥。价值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我国以生存权为社会权的主要道德基础会得到较多数人的认同,如果象北欧国家那样,以平等生活享受权为社会权的道德基础,未必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同。落实尊重和保障的宪法原则,就要依法严厉打击“”的各种破坏活动。在新疆,依法打击“”的破坏活动是尊重和保障各族的重要内容。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实现就没有基本的社会条件。境内外“”所策划、的一系列打、砸、抢、烧恐怖事件,是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的严重侵害。打击极少数民族分子,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更好地维护最广大的根本利益。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活动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各族享有充分的目标。 落实尊重和保障的宪法原则,就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打击犯罪与保护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 落实尊重和保障的宪法原则,就要防止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的行为。政法机关落实保障的宪法原则,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树立“有限权力”意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不得滥用公权力,更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是对法定职责的背弃,它比一般的侵犯的行为影响更恶劣、危害更严重。
我如果被安排到疫情高风险地区参加防控工作怎么办
公司要求去高风险地区出差,主要看个人意愿。如果愿意去,可做好一切防护措施,尽量避开人群众多的地方。如果不愿意去,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想法,任何公司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强迫员工前往高风险地区出差,应该本着员工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来进行工作指派,如果公司违反,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疫情期间厂里领导逼迫员工去中风险地区拉货违法吗?
不违法。
老板让员工拉货属于正常行为,不能算违法,但强迫员工去中风险地区拉货属于不道德行为。
但在中风险地区工作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可以更好保证自己的安全。
发布于 2022-07-12 23:01:23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3 07:27: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