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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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金银首饰要交消费税吗

一、正面回答

零售金银首饰要交消费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由零售者在缴纳的。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二、分析详情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三、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谁

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是纳税人。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的经营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甘内,持中国人民银行准予其经营金银制品业务的批件及有关证件、资料,向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同时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

黄金消费税如何缴纳

黄金消费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你在购买黄金的时候,已经缴纳了17%的增值税,这包含在货款里面了。增值税是流转税,具有转嫁性,商家在卖给消费者的时候,一般是包含增值税的。 消费税,是按销售额的5%,是在消费环节征收,零售商在卖个消费者的时候,一般包含这部分消费税。

消费税法对消费税的缴纳是怎样规定的?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环节纳税。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税款。 3)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 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5)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金银 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 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 不退消费税。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6) 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 7) 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

8) 纳税人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2)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该在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时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纳税 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具体规定为: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① 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 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②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的当天。 ③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 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凭证手续的当天。

2)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委 托方提货的当天。 3)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当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4)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 口的当天。

5)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 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6) 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7) 纳税人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3) 纳税期限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 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 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 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的10日内到期纳税;以1日、 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纳税期满后5日预缴税 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算上月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曰 内缴纳税款。 (4) 消费税的纳(退)税地点 1)消费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确定纳税地点: ① 纳税人核算地纳税。纳税人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销售或委托 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在纳税人 的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销 售应税消费品的,应首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 准,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在纳税人核算地缴税。 ② 生产机构(或总机构)所在地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 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应税消费品生产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 税。

但经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 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③ 受托方所在地纳税。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 所在地税务机关代缴纳消费税。 ④ 报关地纳税。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在进口报关地的海关 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的退税地点: ①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销售退回时, 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纳税人所在地退回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

②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采用先征后退办法的,报 关出口者向报关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申报退还已缴的消费 税款。退税后如发生退关或国外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 及时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的消费税款。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国务院的批准,黄金珠宝消费税的税率由10%的税率减为5%的税率进行征收。但是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首饰,还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镶嵌的首饰等。奇特的不是上述范围的还是按照10%收取。

金银首饰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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