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增值税低税率农产品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本通知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原各地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附件: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考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
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返乡创业有什么优惠和如何申请无息贷款
今天到民政局转了转发现有几个本地创业者在办理创业无息贷款手续,到农业银行申请两万的无息贷款,这个是本地创业者的可以得到的优待,(条件必须是有固定经济收入且例如养鸡、鸭、猪、鱼等,作规模养殖用)无息期限为二年。 1、返乡创业者可获扶持资金1000—2000元不等。 2、返乡农民工返乡就业可获扶持资金1000元不等。技术类更高。 讲一下基本条件、证件,需要农村户口,带上身份证、居民户口本、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返乡农民工优惠证等,复印两份。 其体请参详如下细则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四条 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的,税务、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新创办经济实体的给予贷款贴息或小额信贷担保。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或开展规模以上种养的,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财政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年贴息。 第六条 返乡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成功创业并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从事规模以上种植业、养殖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1、附件2)。 第七条 在第二、三产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规模种植业的扶持政策由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实施;规模养殖业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实施。 第八条 创业补贴办理程序:创业者本人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按规定将补贴直接拨付给创业者。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创业补贴的报告;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6.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三章 就业扶持 第九条 本自治区辖区内各类经济实体、各类规模以上种植业养殖业实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并与之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实际吸纳返乡农民工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第十条 就业扶持政策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就业补贴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按规定将补贴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补贴资金的报告; 2.招用的返乡农民工花名册; 3.返乡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返乡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以及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复印件; 返乡农民工发展规模养殖项目认定标准 一、规模养殖标准的界定和补贴标准 (一)水产业 1.池塘、山塘养殖面积10亩/户,投放10—15cm鱼种500尾/亩以上; 2.投喂人工饲料的海、淡水网箱养殖4箱/户(150米�0�5)、投放10—15cm鱼种100尾/m2以上; 3.淡水生态网箱养殖10箱/户(600米�0�5)、每平方米投放规格50—150克/尾鱼种5尾以上; 4.大水面开发,围栏水面30亩/户、每亩投放规格50—100克/尾鱼种50尾以上; 5.庭院养殖龟100只/户或鳖100只/户以上; 6.稻田养鱼5亩/户,每亩投放规格5—10 cm鱼种200尾以上; 7.养虾面积10亩/户,每亩投放规格0.8—1cm虾苗2万尾以上; 8.贝类:吊养一只排30米�0�5/户以上,投苗15只/ m2以上;插养、播养1亩/户以上,投苗3000只/亩以上; 9.生产鱼苗50万尾/户或者生产鱼种20万尾/户以上。 (二)畜禽业 1.生猪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2.肉禽养殖场: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3.蛋禽养殖场:常年存栏500只以上; 4.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10头以上; 5.肉牛养殖场:常年存栏20头以上; 6.肉羊养殖场:常年存栏50只以上; 7.家兔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只以上; 8.牧草种植:面积达到4亩以上; 9.农副产品及牧草加工每月达到10吨以上。 (三)补贴标准 开发以上项目之一,每场(户)补贴2000元。同一返乡农民工,年内规模养殖几个品种且达到规定要求的,只能享受一个品种一次补贴。 二、验收标准 (一)建设时间:2009年1月1日—12月15日间新建的水产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二)水产养殖场(户)必须取得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当地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颁发的《水产亩种生产许可证》;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当地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养殖场《免疫档案》记录完整、保存完好。 (三)业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返乡农民工优惠证》。 三、验收办法 (一)验收时间:2009年5月1日—12月31日。 (二)业主申请。由养殖业主向当地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申请书同时要附带《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水产亩种生产许可证》;或畜禽养殖场备案表、《广西返乡农民工优惠证》等凭证。 (三)县(市、区)水产畜牧畜医局收到养殖业主申请后,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派出3人或委派乡(镇)级水产畜牧兽医服务机构派出3人到养殖场现场核查,确定水产畜禽养殖场(户)的养殖规模。 (四)填写核查登记表。登记表格式由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自行制定,内容包括:业主姓名、《返乡农民工优惠证》编号、住址、养殖场(户)所在地、水产养殖类型和数量或面积、所养畜禽品种及存栏数量、核查人员签名、业主签名、核查单位签署意见等基本内容,并加盖有核查单位的公章。 (五)核查结果公示。负责核查的机构将核查结果在养殖业主所在村屯(居委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养殖业主凭核查机构开具的“核查登记表”及《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到县(市、区)级财政部门领取创业补贴。 第四章 创业就业培训 第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认定、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根据返乡农民工意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SYB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技工学校、农业中专学校、水产畜牧兽医中专学校吸纳返乡农民工入校就读,完成规定内容学习且成绩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返乡农民工每人只能享受一种一次培训,不得重复申请。 第十三条 定点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农业中专学校、水产畜牧兽医中专学校负责安排参加培训返乡农民工的食宿,免收培训费、学杂费和食宿费,并负责推荐就业或提供创业指导。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SYB培训) (一)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培训课时要求,培训补贴的标准分别为: A类1900元/人、B类1600元/人、C类1200元/人,部分职业、工种及其培训课时分类见附件3。 其它列入国家职业大典而未写入附件的职业(工种),也可享受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培训课时和成本参照本办法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A类补贴标准。 (二)创业培训(SYB培训)补贴的标准为1500元/人。 第十五条 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培训补贴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培训课时要求,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一)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主要有:水稻、玉米、甘蔗、桑蚕、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木薯、马铃薯等,以村或乡镇为单位设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并应满一个种植(养殖)周期,跟踪指导不少于15次。培训时间15-30天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培训时间超过30天的,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 (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主要有:桉树、松树、杉木等主要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油茶、八角、肉桂、竹子等主要经济林丰产培育技术。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及资料发放等,以乡镇为单位设班,每班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跟踪指导不少于5次。培训时间15-30天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培训时间超过30天的,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 (三)水产畜牧实用技术培训主要有:1、水产养殖:海水水生动物饲养工、海水水生动物繁育工、淡水水生动物饲养工、淡水水生动物繁育工;2、畜禽养殖:家畜繁殖员、家禽繁殖员、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3、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获得由有资质单位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水产品加工:鱼糜及其鱼糜制品加工工。培训时间15-30天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培训时间超过30天的,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 第十七条 技工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职业技能、农业中专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农业技术、水产畜牧兽医中专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就读一个学期以上,完成规定内容学习且成绩合格的,参照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生活费基本标准,按每人每学期40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 第十八条 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由扶贫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由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实施;技工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职业技能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农业中专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农业技术由自治区农业部门负责实施;水产畜牧兽医中专学校招收返乡农民工学习水产畜牧兽医技术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培训补贴办理程序:定点培训机构、学校向县级以上有关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培训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按规定将补贴直接拨付给定点培训机构、学校。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返乡农民工培训补贴的报告; 2.参加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花名册; 3.返乡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5.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本期培训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 7.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部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 一、A类(培训时间在400个标准学时以上)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木工、机械木工、精细木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中央空调操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土石方机械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装卸车司机、装载机司机、挖掘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天车工、起重工、汽车驾驶员、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公共营养师 二、B类(培训时间在200-400个标准学时之间) 防腐蚀工、音响调音员、锅炉操作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机械设备安装工、混凝土工、油漆工、钢筋工、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瓦工、制冷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农机修理工、无线电调试工、钟表维修工、糕点面包烘焙工、熟肉制品加工工、调酒师、办公设备维修工、茶叶加工工、陶瓷成型工、陶瓷烧成工、水泥生产制造工、产品质量检查工、烟花爆竹制作工、家禽饲养工、家畜饲养工、食用菌生产工、沼气生产工、鉴定估价师、中药调剂员、冷藏工、造林工、油锯工、水产捕捞工、珍珠养殖工、采煤工、烟叶调制工、烟叶分级工、二氧化钛工、氧化铝制取工、铝电解工、选矿脱水工、重力选矿工、磨矿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爆破工、高炉炉前工、采掘电钳工、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变电站值班员、食糖制造工、造纸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广告设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络编辑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动画绘制员、物流师、电子商务师、推销员(营销师)、秘书(涉外秘书)、公关员、职业指导人员、物业管理员 三、C类(培训时间在70-200个标准学时之间) 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理员、计算机操作员、服装裁剪工、服装缝纫工、皮箱(包)制作工、皮革服装手套制作工、皮革加工工、毛皮加工工、成衣定型工、服装整烫工、服装设计定制工、制鞋工、制帽工、营业员、收银员、保安员、保育员、育婴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营养配餐员、话务员、制图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猪屠宰加工工、牛羊屠宰加工工、禽类屠宰加工工、茶艺师、评茶员、盆景工、草坪建植工、花卉园艺工、插花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洗衣师、冲印师、修脚师、保健按摩师、美发师、美容师、摄影师、足部按摩师、竹制品加工工、缫丝工、玩具装配工、冷食品制作工、食品包装工、饲料粉碎工、饲料配料混合工、饲料制粒工、海水成鱼饲养工、海水育珠工、海水虾蟹贝类饲养殖工、海水藻贝类养殖工、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海水鱼(虾)养成工、瓦楞纸箱制作工、纸盒制作工、制氧工、保洁员、宝石琢磨工、贵金属首饰机制工、蔬菜加工工、汽车客运服务员、电子设备装接工 详细规则请到这里来看吧,百度复制发贴很麻烦。 ;disp_template=bmhdbgepbbmebbnoifhfjgibegdaabjdfileid=20090403183255278 这是广西的。可以参考
渔业机械的机械分类
通常分为捕捞、养殖、加工和渔业辅助机械4类。 捕捞作业中用于操作渔具的机械设备。结构牢固,能在风浪或冰雪条件下作业,可经受振动或交变冲击;具有防超载装置,能消除捕捞作业中的超载现象;操纵灵活方便,能适应经常起动、换向、调速、制动等多变工况的要求及实现集中控制或遥控;防腐蚀性能较强。捕捞机械按捕捞方式可分拖网、围网、刺网、地曳网、敷网、钓捕和捕鲸用机械;按工作特点则可分为渔用绞机、渔具绞机和捕捞辅助机械3类。
渔用绞机 又称绞纲机,牵引和卷扬渔具纲绳的机械。除绞网具的纲绳外,还可用于吊网卸鱼及其他作业。功率一般为几十至数百千瓦,高的达1000千瓦以上。绞速较高,通常为60~120米/分。一般为单卷筒或双卷筒结构,有的有3~8个卷筒。纲绳在卷筒上多层卷绕,常达10~20层。机上广泛应用排绳器。放纲绳时卷筒能随纲绳快速放出而高速旋转,不用动力驱动。
渔具绞机 直接绞收渔具的机械,功率一般为几千瓦至数十千瓦。主要有3类:①起网机。将渔网从水中起到船上、岸上或冰面上的机械。根据工作原理有摩擦式、挤压摩擦式和夹紧式 3种。在地曳网、流刺网、定置网、围网和部分拖网作业中使用。②卷网机。能将全部或部分网具进行绞收、储存并放出的机械。在小型围网、流刺网、地曳网及中层拖网与底拖网作业中使用。③起钓机械。将钓线或钓竿起到船上达到取鱼目的的机械,在延绳钓、曳绳钓、竿钓作业中使用。自动钓机可自动进行放线钓鱼和摘鱼等。
捕捞辅助机械 种类繁多,主要分3类:①辅助绞机。以起重为主或参予渔具次要操作的绞机,作用单一、转速慢、功率较低(大型专用起重机除外)。常以用途命名,如放网绞机、吊网绞机、三角抄网绞机、理网机移位绞机、舷外支架移位机等。②网具捕捞辅助机械。如理网机是用以将起到船上的围网或流刺网网衣顺序堆放在甲板上;振网机是用以将刺入刺网网具中的渔获物振落;抄鱼机是用以将围网中的鱼用瓢形小网抄出;打桩机是用以将桩头打入水底以固定网具;钻冰机是用以在封冻的水域上钻冲冰孔,便于穿送纲绳,供放网、曳网和起网用。此外还有围网解底环机等。③钓具捕捞辅助机械。主要在金枪鱼延绳钓作业上使用,有放线机、卷线机和理线机等。 水产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用以构筑或翻整养殖场地,控制或改善养殖环境条件,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按工作特点可分为以下5类。
鱼池修筑和滩涂耕耘机械 淡水养殖场采用的鱼池修筑机械除挖土机、推土机等通用机械外,还有水力挖塘机组和挖泥船等专用机械。海水养殖场主要采用滩涂耕耘机(船)、安装耙、犁机具翻耕海涂,改善蚶、蛏、蛤等贝类的养殖条件。滩涂整理机可进行翻土、耙土、平整、抹平、开沟、分畦等,使之适于蛏苗的播种和养成。
养殖过程作业机械 主要有池塘养鱼用的排灌机械,增加水域溶氧量的增氧机械,投放粉状、颗粒饲料或液体饲料的投饲机械和投饲料车、投饲料船,对养殖用水进行过滤消毒的水质净化装置,使鱼池保持适宜水温的温控装置,藻类养殖用的打桩机、拔桩机及海带夹苗机等。
采收机械 用于浅海滩涂采收贝、藻类,包括以旋转刀具割下和分离海水的紫菜收割机,以及用耙犁在水下采捕贝类的机械等。
饲料机械 饲料采集机械有陆上和水下割草机、吸蚬机等。饲料加工机械有粉碎、搅拌、成型、烘干或冷却、发酵、膨化等机械,以及用于切碎植物、打浆、磨浆等的机械。
养殖辅助设备 有向养殖场投放肥料的机械,起、放网箱和清洗网箱的设备等。 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鱼片机械 包括定向排列机、去头机、去脏、切片机、去皮机等,可加工鱼片(见鱼类处理机械)。
鱼糜制品机械 包括鱼肉采取机、去骨刺机、漂洗机、斩切机、香肠结扎机、成型机、油炸机等。
熏、干制品机械 包括制熏鱼的熏烟发生器、回转式烟熏装置、加工干鱼的各式烘干机、烘烤机、滚轧片机等。
水产品罐头机械 与一般食品罐头机械类似。工业发达国家规定水产品罐头机械设备不得加工果、蔬、禽、畜类食品。
鱼粉鱼油加工机械 包括预煮机、压榨机、干燥机、汁液浓缩装置、粉碎机、高速离心机、除臭装置和鱼油氢化设备等。
鱼肝油加工机械 包括切肝机、消化反应锅、高速离心机、低温压滤机,以及加工鱼肝油丸的各式制丸机等。
贝藻加工机械 包括加工紫菜的清洗、切碎、制饼、干燥等机械,加工褐藻胶用的回转式过滤机、螺旋压滤机、造粒机、沸式干燥机、磨粉机等,加工贝类的清洗、蒸煮、脱壳装置等。
发布于 2022-07-11 13:28:1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1 14:59: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