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 1、营业执照办理财务负责人可以由谁担任
- 2、注册2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写谁?
- 3、小公司财务负责人填谁
- 4、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 5、一般企业财务负责人有谁担任,经理,会计,还是法人代表
- 6、一个人能不能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营业执照办理财务负责人可以由谁担任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是需要财务负责人的,另外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不可以是一个人。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我国的经济和各项政策推动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来了,那么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也会有各种职位,那么一个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也是承担着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的监督和核算工作,当财务负责人没有履行到应尽的义务时,公司的管理层也可以选择辞退财务的负责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注册2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写谁?
董事一般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但目前公司设立登记系统对这块有限制,你可以试试系统是否可以通过,如果不可以你需要请第三方任财务负责人。
供参考!
小公司财务负责人填谁
负责财务的人,比如会计。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公司法人与财务负责人可以说有着极高的地位,那么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的情况有哪些,理论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不可以为一个人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就是这样违规经营。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的情况可以是企业性质来定。
一、对于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
二、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对于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可以以“一人公司”作为典型例子,这类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往往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等均同时为一个自然人担任。
对于这类问题,究其根本还是企业的性质所决定,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因为所有权在国家手中,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时严厉禁止的,但是对于私企来说就不存在这类问题。
扩展资料:
法人是与财务负责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财务负责人是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代表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负责人
一般企业财务负责人有谁担任,经理,会计,还是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定义
1、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实务分析
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
总经理(公司法的用语是“经理”,民众的习惯用语为“总经理”,本文使用“总经理”一语,取公司法“经理”之意)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这个公司的代表者由谁担当,是公司决策层的代表人董事长,还是执行层的掌舵者总经理,是个让立法者很纠结的事情,最终公司法决定将选择权交给股东。
从实务角度分析,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
股东在决定法定代表人的选任时,一般要权衡以下因素:
◆ 信任与制衡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
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如何在董事长、总经理身上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
◆ 公司控制权之争
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控制程度,是每个股东十分重视也应该重视的问题。
从实务角度看,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因素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构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财务资料的掌控等等。
其中,法定代表人及印章对控制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一方股东提名董事长人选,另一方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时,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财务负责人由谁提名,对公司控制力将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 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特征
当董事长为股东推选,总经理为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宜由总经理担任。当董事长、总经理一方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时(例如被工商局列入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只能由另一方担任。
操作建议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落实到职位层面,不落实到自然人,以免人员变动导致公司章程的修订。
一个人能不能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可以的,只要原来那家单位按规定申报纳税就没关系。如果原来那家企业出现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现象,且税务局有无法联系到该单位,则会对该企业按非正常企业对待。这时原企业的法人、财务主管在当地其他注册的企业也会受到限制。
拓展资料: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
参考资料:财务负责人_百度百科网页链接
发布于 2022-07-10 22:3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