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 1、非法集资诈骗中央举报电话
- 2、我想举报一个非法融资的机构,入金容易,出金难,举报电话是多少?
- 3、北京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是多少?
- 4、全国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 5、12390是什么举报电话?
- 6、举报金融诈骗应该打什么电话?
非法集资诈骗中央举报电话
非法集资:
1.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集资
2.国家严厉禁止的集资
3.超纲集资
4.应该退还的资金未及时退还也是非法集资
5.没有开出发票或可公证的收据的集资
可以去司法局,公安局进行举报
也可以直接找媒体进行暴光
我想举报一个非法融资的机构,入金容易,出金难,举报电话是多少?
你可以向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举报就可以。非法融资涉嫌刑事犯罪的。
你打110就可以了。指挥中心会把你的案情转交给相关部门的。
北京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是多少?
打电话联系北京市金融局或者属地金融办、公安机关。电话可在官网查询。
全国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所以可以直接拨打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或者打当地司法部门(经侦办)进行举报,电话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短信、微信、信函、互联网等形式向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有关部门建议: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百度百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390是什么举报电话?
国家版权局设立反盗版举报中心(以下称举报中心),承担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有功单位及个人的有关工作。举报中心设立12390免费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地址,接受社会公众针对侵权盗版行为的举报。
非法集资应该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举报金融诈骗应该打什么电话?
金融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
一般来说,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地点。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结果发生地还应当包括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人可以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举报。
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章明确规定对各类经济犯罪行为应如何进行定罪处罚。依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一共包括以下几类:
(1)走私罪中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外的其他犯罪行为;
(2)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骗购外汇罪;
(4)金融诈骗罪;
(5)危害税收征管罪;
(6)侵犯知识产权罪;
(7)扰乱市场秩序罪;
(8)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扩展资料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金融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
除了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外,刑法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
(2)其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金融诈骗
发布于 2022-07-09 01:41: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