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2022年两会对农村支部有什么要求
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年轻有文化青年入党,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科技致富本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产增收,增强村级集体实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村务规范管理。
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已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摆在面前,怎样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实践者。因此,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龙头。按照“抓好一把手、带好一班人、建好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把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培养,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同时重点实施好“双培双带”、“全程代理”、“建岗争先”等工程,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年轻有文化青年入党,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科技致富本领。一是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把那些年富力强、有一定经济头脑、具备一定科技文化知识、懂得经营管理的在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充实到党员队伍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基层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加强基层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班等形式,让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市场经营规律、种养科技知识等,增强本领和办事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产增收,增强村级集体实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农村建设要突出经济建设,让党员干部先致富起来,带动村民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一村一品、一村多品支柱产业。发挥资源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大办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实力。让村务活动、为民办事,有坚强后盾。没有经济作保障,村干部说话不响、办事不力、群众不服。四、加强村务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按照“五个好”标准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结合农村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民主管理“6加4”工作法,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财镇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村长”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干部,是农民群众的当家人。有一个好支部书记,就能带动一班人、致富一村人。全国60万个村,如果有一大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干部,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充满活力。
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2022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
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活动,依照本条例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借贷记账方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其中群众代表应当占三分之二以上。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第七条 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以下简称成员大会)或者经选举产生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以下简称成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确定。
监事会的负责人由监事会成员推荐产生。第八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财务计划;
(二)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以及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审查各项收支,否决不合理支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或者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依照规定对管理人员提出罢免或者解聘建议;
(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要求,决定审查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并公布审查结果;
(六)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报告财务监督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监事会成员在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其误工补贴。具体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第九条 监事会集体行使职权,作出的民主理财决定或者意见应当经监事会成员过半数同意。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更新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财务计划应当由监事会参与制定或者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资金收入。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直接支付到村级账户。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资金应当实行账、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现金结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禁止多头开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村务卡结算制度。第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结算,应当使用省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禁止无据收款。第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各项支出事项,经手人应当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超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批准权限的支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计划外重大事项的支出,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的审批权限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集体的审批权限,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022年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会计记账人员持证上岗吗?
是的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发布于 2022-07-09 02:14:3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8 18:08:1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8 18:26:20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9 03:11:34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9 02:11: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