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人在中国被判死刑-黑人在中国能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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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外国人在中国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处死刑的案例吗?

外国人在中国触犯法律,同样要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是属于属地管辖权,跟他是不是外国人没有关系。因为我们的法律只对于外交使馆的成员不由于个人原因所导致的触犯法律,存在外交豁免权,其他的成员没有用。

外交使馆成员是存在外交豁免权的,他们触犯了相应的法律的情况下,是要移交他们当地的机关当地的政府去处理的,但是这个仅限于他们非个人原因所引起的。就比如说他们在驻帝国是不允许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他们如果私自从事这种活动,所触犯法律被提起诉讼,在不属于外交豁免权保护范围之内,同样要受到处理,可能说外交使馆成员身份比较特殊,双方政府会去交涉这个问题,但除此之外都不行。

前一阵子不就有一个外国友人,当然是打着引号的在境内实行贩卖d品活动,达到判死刑的标准,所以人民法院认为量刑适当罪刑相适应处以死刑。当然他们的政府也提出了抗议,认为不应该处以这样的严重的惩罚,但是这种行为在我们国奶是绝对不允许的,无论他是不是外国人都不允许,所以他们的抗议是没有作用的。只要在我们国内就必须得先接受我们国内的惩罚,只是说他们判不判那是他们回国之后的事情,当然这个人也没有机会回去了。

现在已经不存在所谓的单方面外交豁免权了,不存在外国人员在我们国内就可以免于处罚,不被判刑这样的案例,我们不否认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些地方存在这样的外国友人优先的某些政策,但我们相信未来随着综合国力的逐渐强大,随着某些观念的普及,我们中央一视同仁也应该一视同仁。

你知道哪些外国人在中国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触犯了相关的法律,也不能例外。这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中国发展的机会越来越多,很多外国的人来到中国发展甚至是旅游,但是这也会增加一些犯罪行为,外国人趁着这个机会在我国境内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不过中国的法律并不是摆设,一些外国人在中国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例也不少,下面给大家例举几个。

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

这个名字太长,估计能记住的没几个人,但是对于他的事情,相信不少人有印象,他就是当初因为在中国走私毒品被抓的加拿大人。这个案件是在大连判决,我国对于走私毒品这种犯罪事情从来都是严惩不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如果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当时所走私的毒品已经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大连的法官也并没有看他是外国人就网开一面。

阿克毛

英国公民阿克毛也是比较典型的,他的案例在当时也是轰动了中国,当初阿克毛携带了4公斤毒品,在抵达新疆乌鲁术齐的时候被我国的工作人员查获,数量这么庞大,阿克毛被我国判处死刑,在2009年的时候执行注射死刑。阿克毛在执行死刑之前,英国要求我国对阿克毛网开一面,要求宽容处理,甚至还通过各种方法向我国施压,但是这些都不能影响我国法律对阿克毛的判决。

樱木琢磨

樱木琢磨是日本人,因为走私毒品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我国的工作人员当场抓获,日本也知道我国法律在走私毒品这方面非常严厉,所以是不可能轻易放了他。之后樱木琢磨也被判死刑。

黑人易被判死刑与长相有关吗?

很多研究认为美国在审判量刑中存在种族主义,尤其是死刑,黑人比白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更大。统计数据表明,占美国人口总数12%的黑人在死刑犯中的比例高达43%左右,尤其在受害者是白人的情况下,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几乎是白人的2.5倍。但《心理科学》杂志的一篇文章认为,影响是否被判死刑的并不完全因为种族偏见,而是跟长相有关。

这是美国斯坦福大学一位心理学专家珍妮·艾伯哈特的一项研究。珍妮·艾伯哈特把1979~1999年所有美国刑事案件的黑人犯人的照片收集在一起,在对他们的样貌进行研究后得出一个结论:57.5%的具有黑人特征的被告最终被判死刑,而不具这些特征的被告仅有24.4%被死刑。她所指的这种黑人特征是指肤色偏暗,鼻梁扁平,嘴唇厚。

为了证明其中没有种族歧视,她把调查对象分为两种:一种是被告为黑人,受害者为白人;第二种是被告为黑人,受害者为黑人。结果发现并非受害者为白人的黑人被告就一定会被判为死刑,相比之下,受害者为黑人的黑人被告更多被判死刑。并且她所提到的“黑人特征(肤色偏暗、鼻梁扁平等)”在第一种情况下更为明显,具备这种特征的被告被判死刑的比例更高;而在第二种当中,被判死刑的黑人,具备与不具备这种特征的人比例几乎相同。

从人的外貌分析其犯罪可能性的理论方法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最著名的当数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在19世纪的实证研究。

龙勃罗梭的研究采用的是人类学、医学和物理学的方法,他将精神病人、犯罪人的人体测量数据与非犯罪人进行对比,在归纳的基础上得出犯罪人群体在体貌上的共有特征,并将其作为解释犯罪原因的理论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马皑教授表示,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应该是他们系列研究的几个层面其中的一项。他们可能是希望证明美国法律和审判制度的公平与公正,目的在于说明黑人犯罪率高或被判死刑的人数多不是由于陪审团的歧视,而是具有黑人样貌特征的个体可能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攻击性等。这就等同于将某一群体的相似性样貌特征与犯罪的可能性程度联系在了一起。

马皑教授指出这是由于人们心理暗示的结果,是来自自我防御的本能,因为大多数人可能从小接受了很多这种脸谱化的信息,因而看到长相特别的人,就有可能唤起这种自我保护的心理,但这并不能说明对方就有犯罪的可能性,或者就是罪犯。

外籍黑人杀害中国女性,会不会被判死刑?

不会被判处死刑的,因为他并不是中国人,一般是会被引渡到自己的国家,而国外是很少判处死刑的。

美籍黑人外教残忍杀害中国女大学生被判死刑,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美籍黑人外教残忍杀害中国女大学生被判死刑,他的作案动机是因情杀人。

美国籍黑人外教阿迪德曾经是宁波工程学院的教师,然而阿迪德的杀人行为让人震惊,不少人看到这个案例之后都要求判阿迪德死刑以平民心,同时顺应法律的一般目的要求。阿迪德的确罪该万死,而且阿迪德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故意杀人罪,事实上被判处死刑也理所当然。

美籍黑人外教残忍杀害中国女大学生被判死刑

美国籍黑人阿迪德曾经是宁波工程学院的一名外教,因为陈某某向阿迪德提出分手,阿迪德最后因爱生恨而故意杀害陈某某,阿迪德的手段极其残忍,不仅多次捅向陈某某的颈部致其大出血,而且还数次捅向陈某某的面部致其毁容,最后陈某某也因为大出血而死亡。按照宁波中院的审判,阿迪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而且是死刑立即执行,如果阿迪德不上诉进入二审审判程序,那么阿迪德很有可能很快就会被执行死刑。

他的作案动机:因爱生恨而杀人

阿迪德的杀人动机是因爱生恨而杀人,此前阿迪德就为了追求陈某某,而说自己是离异单身人士而与之开展了交往,但后来陈某某坚决要与阿迪德分手,阿迪德一直都不同意并且愤恨在心,之后更是约陈某某在某个人行道见面。约见陈某某以后,阿迪德终于忍受不住自己内心的那种变态,直接就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捅向陈某某的颈部数刀,致使其大出血;之后的几刀曾经几次捅向陈某某的面部,最后导致陈某某因大出血而当场死亡。阿迪德的作案动机是正常的,但阿迪德的主观恶意却是异常的,一般人得不到爱也就会放手,像阿迪德这样随身携带小刀并且最终将曾经的女友杀死的行为很明显就是蓄意已久,其主观恶意极为歹毒,这也不难怪,宁波中院一审判决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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