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财务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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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期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用日益凸显,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保障变得更加重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工会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和经济总量也在不断上升,如何做好和强化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也就显得越来越紧迫。

一、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时代赋予工人阶级的新使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新任务,是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作用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新挑战。

工会财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工会财务工作事关工会全局,事关工会的发展,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物质基础,是提高工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工会组织发展、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基础环节,在工会组织的长远发展中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生存发展、发挥作用、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前提条件,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关系到工会组织能否更好的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关系到能否全面的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没有工会财务,没有工会经费独立自主的管理,工会其他工作就很难完成,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就成了一句空话,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也就打了折扣。可以说,没有经费就没有工会,没有雄厚的财务管理实力就没有先进的工会。

因此要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从服务、服从工会工作大局出发,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工会财务管理电算化建设,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一,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工会财务工作就是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谋求自身生存发展和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筹集、分配、运用、管理资金的活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工会财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部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侧重于控制和参与预测、决策及对经济工作的调节,其具体工作有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财务体制与经费分成、经费收缴、开支范围与原则等。

第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任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收好经费是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工会工作的物质保证,《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对经费拨缴问题做了强制性规定,为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实现依法收缴,确保了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上解。管好经费是手段,规范、严格的管理,是工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工会法》赋予的职权,不断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按照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克服随意性,严格实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用好经费是目的,就是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资金上为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尤其是为各时期工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

第一,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财务工作必须独立,要有自行制定经费使用办法的权利,实行独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如果没有经费自主权,工会工作就会失去主动权。

第二,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工会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广大工会会员服务。所有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来保证。《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对工会经费的来源明确规定: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主要是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三,法律明确的工会经费用途。《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工会经费除了上解经费外,留成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如: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工会固定资产购置、维权支出等等。

四、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第一,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现状。目前,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总体运转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运行独立,有章有序:工会经费单独在银行开户建账建制,自行管理;企业行政按法律规定比例拨缴工会经费,下级工会按规定逐级上解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管理设有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财务账表齐全;工代会设有专门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查;能够实行工会财务公开制度,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与结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审议。二、经费管理,趋于规范:工会经费收支能纳入工会财务核算,支出有预算、有标准、有依据,力求合法、合理、合规;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基本符合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规范,基本能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和“分级”审批制度,超出审批权限的由工会委员会委员集体决议审批。 第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工会财务日常管理中,由于工会财务工作人员专兼职变动频繁,专业人员素养及检查监督力度等因素,造成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流于形式。经费预算能够充分反映全年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总体格局以及财务调控的举措和力度。大部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只重视年终经费决算的编制,对预算的编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太重视,比较随意,没有根据本单位财力状况和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资金,没有真正的而按照预算的要求去编制,并且预算编制完成后,也没有真正按照预算的开支范围来实施,同时也未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和提交职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批准同意,不能与工会实际工作很好地呼应。

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工会经费内部财务管理控制执行中,重审批程序,轻内部审核,认为只要工会负责人签字确认就可以报销,缺少对所发生事项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容易出现违规违纪。另外财务信息化管理未能及时跟上,有时会对原始记录录入、修改缺少审批与审核环节,这些缺少制度约束与监督的现象,是内部控制失效的表现,也易导致财务系统信息失真。

工会经费使用缺乏科学性。《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而在实际的支出上片面的认为只要做到“职工满意”即可,将大量的业务招待费、餐费列支于工会经费,而没有将工会经费的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上。

工会财产物资管理有章难循。工会的财产物资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是工会开展活动和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多年来,工会组织不断充实和完善工会财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仍存在着“重钱不重物”的倾向,主要表现为:保管与使用责任未及时落实到人,登记遗漏形成账外资产;财产清查工作不按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及时;混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界限,导致资产总值不实;部分资产的外借或由使用人保管形成被他人长期占有,难以回收的现象等等。

五、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工会财务工作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种职能的物质基础。工会如果没有财务工作,就没有经费保障,任何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工会组织必须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握政策,充分认识财务工作在工会工作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财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到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这就要求首先要选择好那些愿意干、善于专研、甘为工会奉献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按政策规定办事,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切实履行好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加大向企业行政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党委、行政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重视,依法及时足额拨交、上解工会经费,做好科学合法聚财,保证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

第二,健全、完善、执行好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和完善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会财务核算办法、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和监督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健全和不断完善,为工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打下良好基础,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始终遵循依法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经费使用与管理既能统筹兼顾,又能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预算管理,民主理财。在制度的执行上,要强化跟踪检查,通过开展不定期的内部检查或内部审计工作,以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原则,要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将工会经费的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工会预算内容更加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工会经费的使用要适应新时期工会的要求,突出反映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工会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要以“细”字入手,对工会组织的每一次重大经济活动都要提前介入,实现全过程的动态参与,保证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切实用好管好资金。在经费的申请上,严格审批程序,严防各种违法、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建立审批制度,坚持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对超过一定标准的重大活动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安全性,防止资产流失。严格费用报销程序,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规。

第四,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推动财务管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为工会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的忠实使者和工会资产保全增值的守卫者。实践证明,要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离不开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职工民主监督的机构,在履行检查、监督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工会事业迅速发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显得十分迫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主动参与工会经费预决算、重大经费开支、重大资金投向等经济活动的研究、审查,参与领导决策活动,为工会经费正当合理使用出谋献策。同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审查,对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情况,必须揭露,严肃工会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全面推进会计电算化建设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会计电算化是一门融会计学、管理学、信息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是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必然会对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带来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会计电算化不仅改变了会计核算方式、数据存储形式,数据处理程序和方法,而且改变了会计内部控制与审计的方法和技术,转变了会计工作职能,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会财务工作效率已经势在必行,实施电算化成为工会财务管理的必然选择。实施会计电算化不仅有利于对现代会计财务人员知识技能的培养,还有利于财务账目的公开。财务电算化管理是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账目数据在运算过程中是公开的,不仅有利于领导检查和群众监督,更有利于对工会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即时监控。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一方面需要尽快推出新的财务实用软件使之更加智能化,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电算化的专业素质,推进工会财务全面联网进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电算化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分工、规范运作,切实做到事事有制度,事事有人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建设,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创造力。随着工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工会经济活动的不断拓展,工会组织更要把财务管理工作抓紧抓好,逐步是实现财务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预算化和精细化运作,从而为工会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1)职工和会员活动方面:用于组织职工会员的文娱、体育活动和职工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2)工会业务活动方面: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会业务工作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3)工会业务支出方面: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4)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5)工会行政经费支出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6)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的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的购置和专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7)补助下级工会的支出。

(8)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开支的。

工会财务制度是什么?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九条 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 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 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 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基层工会财务制度有哪些内容?

为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标准而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预算办事、节约的原则,按规定用途开支,按标准制度报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做到用得适当,办好企业福利事业。

贯彻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经营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肃财务纪律,不得请客送礼,分钱分物,滥发奖品和纪念品。

发扬工人阶级朴素的优良传统,因人勤俭办事业,因陋就简办活动,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要充分发扬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等,每年经费要经过工会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便加强管理和监督。

凡属于工会宣教文化活动、工会建设、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等开支,必须先决定,后开支。坚持每月终一支笔签报,否则拒绝报销。

全体工会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管理好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工会会费和工会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每学期公布一次,并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管好工会财务,严格履行财会手续。搞好财产登记,管理好工会财产,认真履行借还手续。

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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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5 20:4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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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6 02: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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