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交接注意事项-财务交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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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会计交接工作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会计交接工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4、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6、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前的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财务交接工作注意什么

A、财务部日常工作单据交接:

一、做好对接表,分清责任

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可以自制如下一些表格,在当日下班前做好连表格及原始单据交下一对接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返回一份给递交人。

分清楚了会计与出纳人员之间的责任,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发生单据遗失后相互扯皮。

二、收款凭据要传递无

对于非ERP等系统制作的收据,应该由会计人员在使用前登记,并保证编号是连续的,作废的必须全部联次保留。系统制作收款收据的,删除、修改、作废的权限应该严格控制。

三、原始单据上加盖印记

出纳人员应及时在已经收款的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等印记,在已经支付的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等印记。

会计人员在审核出纳移交单据时,也应审核是否加盖。这样,单据在移交的过程中就不容易出错。

B、财会人员离职工作交接

财会人员的离职交接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钱——出纳交接

新来的出纳务必要熟悉一下新单位出纳需做的工作;清点保险柜中的现金,看一下跟现金日记账是否一样,只有钱账相符,才可以交接;

清点剩余的银行支票有多少张、银行承兑汇票有多少未到期的,并与会计登记的应收票据明细账核对相符,不相符的不能交接;

银行账户的交接:基本户、一般户、个人户、银行卡等包括明码以及账户余额,一定要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

未走账的原始单据如借条、发票、合同要交接好,千万不能漏,已经编制好的收付款记账凭证也要交接,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也要交给新来的出纳。

2、账——针对会计的交接

往来账的交接:交接清楚哪些欠款属于死账,经过领导同意后进行坏账处理;

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的交接都不能漏;

总账的交接:一定要跟日记账、明细账余额核对相符,只有账账一致才可以交接;对于有的公司存在内外账的情况,都要做到账账相符,会计交接的时候一定要把财务报表交给新来的会计。

3、税——针对企业专门的税务会计

增值税发票领购簿、金税盘、报税盘、尚未认证的进项发票都要整理好,交给新来的会计;将公司剩余的空白纳税申报表、国税的纳税申报密码、地税申报的密码、国地税联系人电话、国地税的纳税申报表也都要整理好,一并交给新来的会计。

公司每个月增值税税负率一般控制在多少,要交接给新来的会计,给他交代清楚,告诉新来的会计怎么来认证进项发票,勾选认证、现场认证、扫描认证。

4、物——办公用品、会计档案等

会计日常用的办公用品要交接给新来的会计:电脑、打印机、装订机、计算器、纸张、笔、文具;会计档案,如以前年度的凭证、账目、报表、合同等物,也要作为物体交接给新来的会计。财务软件、财务数据、电子表格以及相关密码、有关印鉴也要做好交接工作。相关资质、证件的交接也不能遗漏。

5、人——财务部相关人员都要对接

新来的出纳、会计最好与人力资源、采购部门、销售部门、仓库部门、行政部门、管理层都简单对接下或者互相介绍下,以便日后工作好沟通。

离职工作交接注意事项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5、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避免交接人独立处理各类业务,避免交接人仅在交接日的后简单交接各类资料。

(二)了解岗位职责,并制定交接工作进度表及交接清单。

(三)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双方交接完毕一定要有交接清单,至少三人签字。

(四)办税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要办理税务登记中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合理划分责任,避免职业风险。

(五)交接工作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登记凭证;计算余额;对未确定的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证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表,注明会计资料数量和存放地点等。 

财务移交应该注意什么?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注意事项有:做好记账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申报表,重要证件的交接。了解申报事宜,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当地税局管理方式等。需要核实交接之前数据的准确性,双方对交接资料清单确认无误之后,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签名完成交接手续。

专业财务人员的好处:

1.避免财务风险、享受合理避税,在为您保守经营秘密的前提下,提供最优税务筹划方案,帮助您在财务上做到省时、省钱,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获得法律保护,为企业合理规避财务风险。

2.经营管理长远筹划,定期进行相关的财务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经营建议,以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可以正确协调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做好税收筹划、税收申报等方面的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打基础。

3.会计人员可靠性,会计人员的道德品德、专业水平受财政局监管。会计工作不会因人员变动或者离职而中断,纳税申报及时准确,因此会计质量有保证。这些人员善于处理各种棘手问题,可以运用自己的经验为客户解决临时出现的会计难题。

4.使企业享受高水平、专业化的会计全程服务,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会计内部有很细的分工,如总账会计、成本会计、费用会计、往来会计等,专业程度很高。

财务人员需要的培训:

1.更新观念的培训。培养财务人员用市场经济的新观念取代计划经济的旧观念。

2.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培训,财务人员支持财务工作,尊重财务人员,使企业上下自觉形成—种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氛围。

3.国际化的培训。采用国际化惯例,对新经济业务直接采用国际会计惯例进行处理,对常规的经济业务,采取分步渐进方式对其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改革。

4.高素质、管理型的培训。知识经济呼唤高素质、管理型的会计人才,因此,企业须有一批复合型人才来充分发挥企业财务核心、监督、预测、决策、控制的作用。

公司之间交接财务需要注意什么

出纳岗位在交接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出纳交接,一般由会计负责人监交,前任出纳必须将手中未记帐的单据登记入帐.然后填写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单,内容包括:

1、列明支票张数及支票号码。

2、现金金额及票面额。

3、发票张数及号码。

4、帐簿名称及册数。

5、印章及其他类物品。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各保  留一份交接清单备查。

会计岗位在交接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财务工作人员离职填写的工作交接清单需要注意哪几点?

交接内容: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

1、现金的交接:清点保险柜中的现金,是否跟现金日记账相符;如果不相符,是否有未走账的原始单据,如果考虑这些因素的话,是否账实相符。尽量让前任会计在交接时点前将这些凭证都做到账上,这样既清晰又省时。

2、银行账户的交接:保证所有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查找银行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原因;清点和记录银行票据的号码和张数,并告知网银U盾及密码。

(二)会计资料

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必须全部交接清楚,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会计资料按时间顺序摆放,并核对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并需要在交接清单中注明会计资料数量和起止时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原文链接:http://211585.com/29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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