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
什么原因会导致公司无法提供财务报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的;
2、会计人员水平不到位,不会编制财务报表的;
3、核算滞后,未能及时计算、提供财务数据的;
4、有意隐秘账簿,不愿意提供的;
5、看需求方,不符合对方期望或出于保密性要求,对方不愿意提供;
6、没有权利要求提供,对方拒不提供的。。。
拓展资料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国营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分别编报资金平衡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等资金报表,以及利润表、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等利润报表; 国营商业企业要报送资金平衡表、经营情况表及专用资金表等。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
财务报表的组成: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1、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 / 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它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及资本的期未状况。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和利润分配能力等。
2、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Income Statement/Profit and Loss Account) 它反映本期企业收入、费用和应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金额和结构情况。
3、现金流量表 (Cash Flow Statement) 它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的来龙去脉,当中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三部份。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Statement of change in equity) 它反映本期企业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还包括结构变动的情况,特别是要反映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5、财务报表附注 (Notes to financial statements) 一般包括如下项目: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和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企业债权人能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吗?
我个人认为,除了企业的贷款银行,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没有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的权利的,企业也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报表的义务。希望对你有帮助
债权人能要求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吗
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且公司没有提供担保,同时也不存在债务转移给公司的情况,债权人无权冻结公司的账户。如果债务是公司的股东,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保全该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上是规定了一些情形下可以进行相关的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这样才能保证债权人的个人利益得到保护,但是在这也需要债权人进行相关的申请,法院才能受理实施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公告》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破产案无财务资料可以破产吗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发布于 2022-06-29 04:39:32 回复
发布于 2022-06-29 08:43:37 回复
发布于 2022-06-29 04:46:27 回复
发布于 2022-06-29 03:54:03 回复
发布于 2022-06-29 02:01:09 回复